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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绘出支持乡村振兴新蓝图,明确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十四项重点任务

到2025年涉农贷款余额超2万亿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1月18日        版次:A07    栏目:    作者:许悦、戴曼曼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戴曼曼报道:1月17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实施意见》涵盖信贷、保险、基金、期货、证券、担保等各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推动完善财政、金融、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将为广东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明确十四项重点任务

  

  据介绍,《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措施、组织保障等四个部分共24项政策意见和措施,提出了“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并量化了涉农信贷、直接融资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涉农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累计超过600家农业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基本实现“五个全覆盖”。

  “这次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非常务实,非常接地气,操作性很强,切合当前广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对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和不断拓宽金融市场都是重大利好!”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介绍。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十四项重点任务。“这十四项任务,占了《实施意见》的主要篇幅,具有比较鲜明的广东特色。”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陈玉海介绍,这十四项任务的提出,紧密结合驻镇帮镇扶村、现代农业产业园、“粤”字号农业品牌、种业振兴攻关、美丽圩镇建设等广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措施既兼顾农民、农村、农业,又突出产业兴旺这个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这十四项任务涉及的政策措施,既吸收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更总结推广广东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实践。”陈玉海举例称,对于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实现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结合广东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途径。

  

  定期对银行机构开展评估

  

  从配套措施来看,《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各相关部门与市县政府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配套措施,包括: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管激励约束,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强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这些配套措施,既用好用足国家金融政策,又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优势。

  陈玉海介绍,一方面,《实施意见》对金融机构明确工作要求、加强考核监督,例如定期开展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评估、督促银行机构单列涉农贷款计划等措施;另一方面也对金融机构予以适当的激励和必要的支持,例如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运用,加强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等措施。双管齐下,将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