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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律的局限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6月18日        版次:A08    栏目:如是我闻    作者:李雪涛

    

  

  李雪涛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爱因斯坦认为,只有抛弃经典物理学的时间和空间的绝对观念,才可能对一些天文学和光学的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这也是他提出“相对论”的前提。但他依然固守着因果律,即只要知道事物的现状,便能了解其未来的发展和变化。而海森堡的“测不准理论”却抛弃了惯常的“因果律”——过程确定的唯一性,他认为未来是无法确切预知的,结果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1934年,洪谦在维也纳大学所做的博士论文《今日物理学中的因果问题》所处理的正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此时的洪谦认为,人类日常生活与量子力学的物理世界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层面,而因果律在物理学中的应用理应有其范围,这是应当予以确定的。洪谦由此出发,认为一直是受因果决定的或是自由的这样的提问方式完全是不当的假问题,因为因果律与自由一直并非出于一种相互对立的关系之中,对因果律的驳斥并非意味着对自由意志的证明,二者从根本上来讲从属于不同的领域:一个属于知识领域,另一个属于时间领域。洪谦指出:“科学的决定论的宇宙观与意志的自由并无冲突,而且它还是人类自由意志的表现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