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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就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在家配置智能设备
24小时远程监护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2月15日        版次:A09    栏目:    作者:高焓

     某养老机构内家庭养老床位展示(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记者 高焓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12月14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官网发布《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家庭养老床位是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组织,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智能化、适老化改造,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到家,使老年人居家就能享受到“类机构”的专业化养老服务。2021年,广州全市已全面铺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服务对象指居住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经全市统一评估为老年人照护需求1-5级且老年人能力等级1级以上的居家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含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托区)、医院的老年人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范围。

  

  每张床位一次性建床资助

  最高不超过3000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应设有专人能24小时接收处理服务对象的求助和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提示信息,15分钟内进行回应处理。建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在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

  在床位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包含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专业化服务三方面内容。适老化改造,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需求等级和实际需要,对老年人住所的入户空间、卧室、卫生间等位置进行改造。配置智能化设备以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和提供24小时远程监护为基本要求,包括语音或视频通话设备、生命体征监测设备、防走失装置等11项基础型和提升型项目。专业化服务中,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项目。

  老年人若要申请建床,可通过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向居住地所在区的服务机构提交建床申请,或就近线下向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随后由服务机构入户走访,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建床意愿、服务需求和家居环境等情况。对于需进行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区民政部门安排评估机构按照本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评估,此后将进行签约、建床和服务。

  在建床资助方面,服务机构为经全市统一评估为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1-5级且老年人能力等级1级以上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设立床位,在核实合格后连续提供服务满6个月的,按实际改造费用给予一次性建床资助,每张床位最高不超过3000元。

  

  提高监管实效

  建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在运营资助方面,家庭养老床位收住经全市统一评估为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1-5级且老年人能力等级1级以上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自床位核实合格后,按以下标准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资助:服务机构为照护需求4-5级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每月上门服务天数不少于20天且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的,每人每月资助500元;为照护需求2级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每月上门服务天数不少于12天且服务时间不少于18小时的,每人每月资助300元;为照护需求1级且老年人能力等级1级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每月上门服务天数不少于8天且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的,每人每月资助200元。

  此外,若服务机构为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机构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支付费用,按照长护险有关规定结算。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可享受相应资助标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或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区民政部门应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服务日常监管范围,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服务机构退出机制,筑牢安全防线,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提高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