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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名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个人分别是: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犯罪对策处原副处长朱恒文,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五级执法员方灿宇,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科员刘凤沂,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前山司法所所长叶锦财,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委员袁秀娟,中山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张金金,河源市水库移民工作局后期扶持科科长、驻东源县涧头镇大往村第一书记赖少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海钦,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科科长阮美兰。 广东4个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集体分别是: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二大队、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经党中央同意,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开展。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