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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举行征地补偿标准听证会 |
珠海计划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或可达每亩11.8万元。8月6日,《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听证会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举行。据介绍,《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意在完善珠海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体系,解决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 养殖水面补偿标准达11.8万元/亩 2016年9月2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1号文”)下发。近年来,珠海市在进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时均依照该标准来进行补偿。随着近年珠海市经济不断发展,生产、生活物价上升,“1号文”的时限性逐渐显现。而本次制定的补偿标准在“1号文”的基准上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新征地补偿标准制定以年产值倍数法为基础【备注:年产值倍数测算法是以平均年产值(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法】,充分考虑珠海市人均农用地面积、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并综合了周边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新征地补偿标准与周边城市的横向比较,处于中等水平。 《标准》将珠海划分为4个区片,按照不同区片,该标准分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未利用地等项目,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其中,一级片区的养殖水面征地补偿标准最高,达11.8万元每亩;四级片区的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最低,为每亩3.2万元。据了解,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适用本标准;征收集体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建设用地不适用该标准。 多名听政代表希望提高补偿标准 据了解,根据珠海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进程,香洲区已完成统征,金湾区也基本为国有农用地,仅有部分集体农用地,目前征地工作重心为斗门区。在听证会上,来自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的听证代表称,斗门区的白藤街道与金湾区的红旗镇、南水镇相邻,但两者征地补偿标准却不同,是否合理?听证陈述人——来自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经理唐春林称,在前期工作中已经考虑过该问题,但若将白藤街道由第四片区调整为第三片区,将出现同行政区不同街道标准不同,区内易出现矛盾,为了弱化分歧,同时参考省里“1号文”的区域划分,因而将其列为第四片区。 听证代表——来自珠海斗门区乾务镇马山村的张文东认为,斗门区为珠海农业大区,但适用集体农用地的《标准》将斗门放在第四区片,征地补偿标准反而是四个区片中最低的,不够合理,希望提高补偿标准。听证陈述人唐春林回应称,农业产值只是其中一个维度,征地补偿标准同时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多个维度。 据了解,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将认真听取每位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