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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

轻微交通事故须及时撤离现场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10月30日        版次:DA13    作者:余宝珠

     陈春鸣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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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小事故占道堵路容易引发拥堵,东莞下月起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对于“人无伤、车能动”的小事故不再派交警到现场处理。此类事故车辆也必须快速撤离避免堵路,否则将面临被处罚。

  小事故交警不再到现场处理

  在东莞,每到早晚高峰各主要路段车辆缓行情况突出。而这些拥堵高发的路段,也是小剐蹭事故集中发生的地方。“我们经常会在路面上看到机动车辆仅发生轻微碰撞,就占用一两条车道,在原地等待交警或保险人员到场处理,导致事故路段发生拥堵。”东莞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已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据介绍,东莞轻微交通事故每年多达20多万起,特别是东城、长安、虎门等镇街,日均接报交通事故警情超百起,而且很多都集中在早晚高峰期。当事人希望能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市民也希望能尽快恢复正常交通,但在事故警情接二连三和高峰期较为拥堵的情况下,交警赶到现场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实现轻微事故快速撤离,减少交通拥堵,防止现场发生二次事故,11月1日起,东莞交警将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每天早上7点半至晚上7点半,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会告知报警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快速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同时,110接处警系统会向报警人发送报警反馈短信,告知当事人拍照固定证据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快处快赔点的具体位置链接。

  当事人不及时撤离将被处罚

  根据新的处理模式,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属地交警部门会按照110的指令,及时联系当事人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果当事人不按110指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对于自行撤离现场,有车主担心因此被认定为逃逸。对此,东莞交警部门回应称,当事人报警后会收到110报警服务台发送的报警反馈短信,这是当事人报警的凭证,当事人根据110的指令拍照后,离开现场到快处快赔点或安全地带做后续处理,是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据介绍,当事人拍照后可以撤离到安全地带,如周边停车场、支路、辅道等,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