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上半年查办案件1623宗 案均罚没金额1.42万元

执法检查组检查《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实施情况,发现违法成本较低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10月31日        版次:ZA17    作者:李天军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今年上半年,深圳共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1623宗,案均罚没1.42万元。30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大会听取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通过对《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食品违法案件违法综合成本仍较低。

  报告显示,《条例》自实施至今年8月30日,依据《条例》共查办案件806宗,处罚金额442.49万元。201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市共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7890宗,罚没款1.52亿元。2018年食品类案件罚没款比2017年增长158%,公安部门查办食品刑事案件的刑拘人数、逮捕人数分别比2017年增长91%、82%。

  值得肯定的是,这些案件中,有特大制售有害牛百叶案、生产假冒红牛饮料罐案、某电商平台经营有毒有害咖啡案等一批知名度高的案件,深圳还在全国率先开展打击微商违法犯罪工作等。

  但是,《条例》的实施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制约食品安全的客观风险依然突出。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多样化,一是食品输入性风险高。全市100%的粮食、95%的食用农产品、85%的食品靠外地输入,食品安全输入性、源头性风险高。

  其次还有政府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待提升。检查发现,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的履行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运输过程和冷链物流监管较为薄弱,相关罚则有所缺失,监管存在空白。二是对违法案件处罚的威慑力有待提升,从业人员违法后行业禁入、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