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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上安全岛3名行人 肇事司机被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10月31日        版次:ZA17    作者:沈婷婷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10月30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10月29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驾驶黑色SUV小车在福田区香梅路与莲花路口撞上安全岛3名行人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林批准逮捕。

  经查,今年10月15日15时23分许,犯罪嫌疑人彭某林驾驶粤BA7209号小型越野客车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沿香梅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与莲花路交汇的红绿灯路口时,车辆冲上路口安全岛后,该车车头分别撞到了安全岛上的行人邓某、陈某以及倪某,造成邓某当场死亡、陈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倪某受伤、肇事车辆以及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驾驶机动车辆,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规,导致发生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一人轻伤一级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符合逮捕条件,因而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