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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引》正式印发,划分学校覆盖区作为服务范围

小学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1月03日        版次:DA25    作者: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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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记者 余晓玲

  按照东莞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2020年东莞市将全面铺开各镇街、园区基础教育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工作。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编制的《东莞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引》(下简称《指引》)正式印发,填补了东莞基础教育专项规划空白,为近中远期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提供依据。

  开展现状教育设施摸查

  按照《指引》,东莞每千人需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位为45个、95个、40个、40个(其中普通高中25个、中职15个)。各镇街、园区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属地基础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查。

  《指引》提出,各镇(街道、园区)需开展现状教育设施摸查,对各个学校的用地范围、办学规模、办学性质及实际在校人数等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各个学校“一校一档”以及全镇现状学校“一图一表”。同时,从学校空间分布、学位数量及办学质量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价全镇(街道、园区)现状基础教育设施服务水平,明晰发展短板。

  据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结合镇街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城市更新、TOD、土地收储等建设需要,科学预测远景居住人口规模。依据人口需求,制定各层次学位供给方案,小学、初中在控规片区范围内平衡,高中在全镇范围内平衡。结合东莞市人口结构特征及周边同类城市经验,优化教育设施千人指标与生均用地标准,实现教育用地集约利用,扩大学位供给。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千人学位指标为45个、95个、40个、40个(其中普通高中25个、中职15个);结合学校的实施时序及区位,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生均用地指标划分为两档,分别为10㎡、12㎡、15㎡、18.7㎡(低标)以及10㎡、15.3㎡、19.6㎡、22㎡(中标)。

  集中办学提升办学品质

  专项规划编制还将落实“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划分学校覆盖区作为服务范围。小学覆盖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250公顷且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初中覆盖区规模不超过250-400公顷且服务半径不超过2500米。各镇(街道、园区)需结合覆盖区合理进行学校选址,实现就近入学,形成全镇(街道、园区)规划学校布局“一图一表”。实行推荐办学规模刚性约束,要求小学不低于36班、初中不低于36班、高中不低于48班,引导集中办学,提升办学品质。

  各镇(街道、园区)在编制专项规划时要合理统筹实施时序,制定近期新建及改扩建的具体安排,形成近期实施计划项目库。纳入近期项目库的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办高中须在2025年前完成相应的土地整备;生均用地均适用低标。近期项目库由各镇(街道、园区)统筹建设进度、由东莞市教育局实施年度考核,确保快速、有效补足教育资源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