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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路内设置的停车泊位将实现差异化收费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欧阳志强 通讯员 李淑莲 佛山汽车年增量约22万,然而停车泊位年增量约12万,缺口正逐年增大,困扰佛山广大市民的“停车难”问题该如何解决?7月29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8月1日起实施,未来,佛山不同停车场将实行差异化标准;开展停车场管理者、车辆停放者诚信评价,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进停车场智能化管理,动态数据实时掌握;停车场建设将给予财政补贴,简化手续。对于医院、学校等客流集中且停车位不足的区域,将设置短时免费的临停快走区域;创设了特色的处罚条款,如对不提交或者不更新停车场基本信息资料等行为进行罚款,最高5000元。 困局:每年新增2万个路外停车泊位 截至今年6月底,佛山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25.29万,其中小汽车255万。全市停车泊位约135万个,停车位基本缺口为120万个。根据《佛山市停车专项规划》,从2020至2022年,佛山每年计划新增约2万个路外停车泊位,三年新增6万个路外停车泊位。 针对停车场建设,《办法》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城市建设应当保障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停车场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设施实行财政补贴。 对于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进行安装管理,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手续,简化办事流程。经产权人同意,可以在储备土地、待建土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供给。 根据《办法》,佛山市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基本信息和动态实时停车数据应统一接入佛山市停车场管理系统。7月16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停车场基本信息登记和数据联网的通告,通告称,2020年8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信息登记和动态实时停车数据接入;2020年8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应在投入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信息登记和动态实时停车数据接入。 根据《办法》规定,不提交或不更新停车场基本信息资料的行为、不按照规定上传动态停车信息数据的行为,对个人处以罚款100元,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策:车主恶意逃费将被列入“黑名单” 《办法》贯彻了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按照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繁忙路段高于一般路段、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规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办法》还要求开展停车场管理者、车辆停放者诚信评价,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经营者和停放者的行为约束。经营者和使用者的“黑名单”将录入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系统。针对逃费现象,交通部门将尽快建立信用体系。佛山市交通部门正在研究停车黑名单制度,计划将恶意逃费的车主和经营管理不佳、屡被投诉的停车场管理者列入黑名单,记录在停车场管理系统。在全市联网的停车场中,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将不能进入,待缴清拖欠的停车费用后,方能移出黑名单。“黑名单”还将与全市征信系统对接,进一步增强对个人和企业的惩戒作用。 此外,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在允许停放的时段、按道路顺行方向、按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佛山全市路内停车泊位12.4万个,已经实施收费的2.9万个,值得一提的是,佛山五区只有三水区未对路内停车收费,已经实施收费的2.9万个停车泊位中,顺德区最多,达到了2.39万个,而禅城区4652个,南海区835个,高明区152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