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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下月起试行优惠措施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7月30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欧阳志强、明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明宣报道:7月29日,记者从高明区政府获悉,8月1日起,项目运营公司经过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原收费标准,现对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跨时段收费试行优惠措施,试行三个月。以繁华路段为例,连续停放,自22:00开始计算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含)的,按日间收费标准延续每半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优惠前,如21:00停入车位至23:00驶离车位,收费10元,优惠后,如21:00停入车位至23:00驶离车位,收费5元。

  据介绍,高明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跨时段收费试行优惠措施按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区分,实行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在商业繁华路段,车辆在22:00前进入收费车位连续停放,自22:00开始计算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含)的,按日间收费标准延续每半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超过两小时的,仍按《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7元/次·辆”标准计费。

  车辆在夜间时段(22:00至次日8:00)进入收费车位,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含)的,按日间收费标准首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超过两小时的,仍按《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7元/次·辆”标准计费。

  在一般路段,车辆在18:00前进入收费车位连续停放,自18:00开始计算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含)的,按日间收费标准延续每半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超过两小时的,仍按《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5元/次·辆”标准计费。

  车辆在夜间时段(18:00至次日8:00)进入车位,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含)的,按日间收费标准首小时3元,每半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超过两小时的,仍按《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5元/次·辆”标准计费。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他仍按《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据悉,今年1月,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正式实施收费,在路内停车收费的区域内,相关部门将按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区分,实行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

  商业繁华路段共有3095个车位。忙时(早上8时到晚上10时)收费标准为首小时3元,之后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20元/辆;闲时(晚上10时到第二天早上8时)7元/次·辆,24小时停车收费最高20元/次·辆。一般路段早上8时到傍晚6时费用同样是首小时3元,之后每半小时1元,但最高限价为12元/辆;闲时(傍晚6时到第二天8时)为5元/次·辆,24小时停车收费最高限价15元/次·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