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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明投资发展影视产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9月09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张闻、沈奕杉、高宣

     高明陌上花开矿井花园 “南方影视中心”公众号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实习生沈奕杉、通讯员高宣报道:近日,高明区出台《佛山市高明区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在高明区投资发展影视产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规定》对高明区范围内从事影视产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给予资金扶持,对优秀影视作品给予资金奖励。其中,扶持对象必须是在高明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且均在高明区缴纳社保。

  在奖励扶持措施上,《规定》鼓励企业落户投资建设发展影视产业。影视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高明区、利用现有产业载体投资创建影视产业基地的,每年度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当年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自迁入高明区之日起3年内累计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影视产业基地每年引入5家以上影视企业或5个以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导演、演员、编剧工作室,经营行为主要在高明区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影视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规定》还鼓励影视产业基地业务扩大发展。每年引入影视剧组的,最高可给予影视类社会组织扶持60万元。影视产业基地引入港澳影视企业达成影视产业相关业务交流合作,且基地所服务的影视作品通过合作形式向境外宣发、放映等,给予影视产业基地30万元扶持。利用影视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影视类舞台,需有可承接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灯光舞台,具有可承办市级以上影视赛事、颁奖盛典、交流论坛等文化活动的基本条件,给予影视产业基地扶持30万元。

  《规定》鼓励影视企业举办大型影视活动。其中,每年引入16名以上国内外一线明星的,给予承办的影视企业60万元扶持。

  《规定》还鼓励创作生产高质量本土影视作品。影视企业依托高明区影视类社会组织等在区内取景拍摄的影视作品,在片头或片尾字幕中含有高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拍摄取景点名称至少各1个,给予影视企业扶持50万元。此外,影视企业研发以影视为重点、贴合中小学生教研目标的专业化影视主题特色研学旅行课程,对影视企业给予扶持20万元。

  《规定》对单个扶持对象获得的扶持奖励上限作出规定,单个扶持对象获得扶持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本规定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