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其中广东省共有25个司法所(分局)在列,大朗司法分局是东莞唯一上榜的“全国模范司法所”。 据了解,大朗司法分局现有办公总面积600多平方米,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指挥中心等3个中心,设置调解室、宣告室等8个功能辅助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整,是全市首批完成外观规范化建设的司法分局。大朗司法分局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激发创新活力,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839件。 大朗司法分局出台了《大朗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朗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平均每年为镇政府及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达50次,提供法律意见达200次。坚持优质化服务,深入践行法治惠民宗旨,建成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28个,实行“3+8”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平均每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件,接听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000多人次。 该分局坚持多元化调处,全面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出台了《大朗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施方案》,建成全市首个镇级调解中心,配套特色线上调解平台,实现制度、软硬件“双保障”。今年以来,大朗镇各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均达12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6%,结案后履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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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司法分局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1月09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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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