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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强制变卖股票兑现750万元执行款

亲兄弟15年纠纷被了结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2月18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王雷、张瑞岚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通讯员张瑞岚报道:亲兄弟协商建厂,弟弟违约不出资,法院判决后弟弟仍未履行,哥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弟弟有炒股的习惯。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针对这起合同纠纷案,从被执行人生活习惯入手,通过加大对其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财产查控力度,并通过冻结股票、强制变卖等措施,强力兑现执行款750余万元,使亲兄弟之间长达15年的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2006年,林某甲与林某乙两兄弟协商建造厂房,约定双方各承担一半工程款。但后来,林某乙实际并未出资,工程款由林某甲全部承担。厂房建成后,林某甲多次向林某乙追讨均无果,于2015年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林某乙向林某甲支付工程款283万余元及逾期偿还利息。

  判决生效后,林某乙仍未履行,林某甲遂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莞第三法院收案后,扣划了林某乙24万余元银行存款,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林某甲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此时,尚未履行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合计已达750万余元。虽未发现林某乙名下财产及其踪迹,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执行。在得知林某乙平时有炒股习惯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居住镇街的证券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林某乙在某证券公司有信用资金账户及普通资金账户,且账户内有市值超过1000万元的流通股票。

  对此,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证券公司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证券公司对被执行人林某乙股票账户采取冻结及限制措施,强制变卖账户股票,在清偿信用资金账户负债后,以案件执行款项为限额,将变卖所得款项划扣至法院代管款账户,该案得以全额执行到位。

  年前,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林某甲交付执行款750余万元。两兄弟之间长达15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