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默报道:4月23日,《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简称“滨海湾新区‘科创10条’”,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计划3年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发展,以“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落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推动滨海湾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办法》重点围绕集聚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研发投入、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配套服务等方面提出18项支持措施。 《办法》适用于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商注册、缴纳主要税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有关团体和个人。 《办法》提出,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东莞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等科技企业的落户分档次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年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一免两减半”租金支持。对企业研发投入分档次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补助;对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对港澳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建设补助。 在孵化载体建设支持方面,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最高200万元开办补助、300万元认定奖励、500万元绩效奖励。对经认定的市级创新创业综合体,其运营单位引进科技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的,按照实际出租面积给予不高于40元/平方米/月的运营补助。企事业单位及其科研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对企业吸纳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按照技术交易总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办法》明确了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验证基地,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补助、500万元服务奖励、500万元企业培育奖励。对科技企业和机构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科研、技术和产业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2000元综合补贴,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对获得专利授权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对企业、社会组织等主办、承办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最高150万元补贴。 《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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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湾新区“科创10条”出台
3年投入2亿元聚集高水平科创资源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4月25日
版次:D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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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