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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地

年底前在建市政工程100%投保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4月27日        版次:08    作者:

     安责险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资料图片)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据意见稿,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具有“保险+服务+科技”新模式、带有公益性质的强制性商业保险。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100%投保;2025年底前形成建筑施工企业自觉投保,保险机构有效组织服务,保险服务信息畅通,资源共享,覆盖面广泛、适应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体系。

  意见稿指出,安责险保障范围包括投保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区域范围内,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法律服务等费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将安责险推进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把房屋市政工程投保安责险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未投保安责险的房屋市政工程,要责令、督促施工企业立即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全省新开工和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应以项目为单位参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意见稿印发实施前已开工仍在建的工程项目,可按照该项目剩余工程量(造价)或剩余工期占全部的比例计算缴纳保费。

  安责险保费由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工程承保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缴纳。施工单位不得要求从业人员个人缴纳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保费。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保费的相关支出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

  意见稿特别指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或上一投保年度未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投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保险费率可以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下调。上一投保年度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事故的等级,其投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保险费率可以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上浮。

  意见稿还提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涉及人员死亡的,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等其他伤害和损失,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誉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