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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民居(通讯员供图)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唐培峰,通讯员岳建轩报道:近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未来10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路线图”。 《规划》明确了三个阶段目标:到2026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到2030年,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实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悉,截至2025年2月,广东已形成30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涵盖世界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全省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历史文化名城23座、历史文化街区113处、历史建筑4552处、古树名木85891株。 《规划》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分时期保护,并强化省际保护协调的保护策略。空间上,七大流域片区将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保护;类别上,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六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分类保护;时间上,坚持大历史观、古今时间全贯通,加强分时期完整保护,联动周边相邻省份保护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珠江文化带等跨区域遗产。 为推进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的区域整合和传承利用,《规划》提出构建“一核四圈六廊一网”的城乡历史文化传承利用总体格局,即围绕环珠江口“黄金内湾”打造环珠江口历史文化核,建设广府、客家、潮汕、雷州四大文化圈,打造沿海、西江、北江等六大历史文化廊道,组成南粤古驿道网络。同时,实施五大传承利用精品工程,其中重点推进沙湾历史文化名镇传承利用、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传承利用等岭南文化中心地传承利用精品工程,以及阳江“南海Ⅰ号”、汕头樟林古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等重点项目建设。此外,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文旅发展与民生改善等,让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生产生活融为一体,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