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还在担心“一房多卖”“先卖后抵”?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4月7日起,清远市区(清城区、清新区)推行一手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服务模式,即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并联办理、同步办结,从源头防范风险。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服务模式聚焦在清远市区(清城区、清新区)内开发企业销售的一手商品房,包括商业、住宅、车位及工业物业等。新模式实施后将打破传统业务办理壁垒,将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两项业务进行整合,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在申请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进行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时,应同时签署《清远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书(网签即预告简版)》,并将该申请书作为合同备案的申请资料要件上传至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 在办理阶段,不动产登记部门和交易部门将通过机制建立、数据共享、专人对接和业务联动,在一手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时,预告登记随即办理并完成,实现两项业务并联办理,同步办结。 办理完成后,购房者可登录“粤安居公示平台”,或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业务系统查询;也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安居清远”,选择“商品房合同查询”板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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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区购房推行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4月10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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