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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新规4月20日起实施

九大检测全纳入“数字天眼”监管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4月14日        版次:08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钟梓骥报道:近日,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修订版)》,通过全覆盖信息化监管、全过程留痕、全链条信用惩戒三大核心手段,严打检测数据造假、虚假报告等行业乱象,全面规范河源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秩序。新规将于2026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与修订前相比,新规调整了纳入监管平台管理的检测类别,增加了检测机构安装视频监控范围并删除了资质认定证书的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省内跨地级市开展检测业务管理的相关规范。

  此次修订最大亮点是监管范围全面扩容。新规明确,在河源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九大类专项检测的机构,必须100%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与“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现省市两级联网监管。关键检测数据需实时自动上传,检测报告统一加注省平台标识码和市平台防伪水印,无有效标识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为确保检测过程真实可追溯,新规强化视频监控与现场留痕要求。检测机构的收样大厅、所有试验区域、样品留置区须安装高清视频,实时对接省市监管平台,实现试验过程 “云端直播”。钻芯、标准贯入等基桩检测项目,要求全程录像,画面须包含检测人员、见证人、现场环境及完整试验过程。视频资料归档保存不少于6个月,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倒查追溯。建设、监理单位须对关键检测环节实施旁站见证,发现异常24小时内必须向质监机构报告。检测机构须建立不合格台账,涉及结构安全的不合格项,须立即上报。

  在机构管理方面,新规严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承接检测业务。针对外地入河源检测机构,实行本地化条件核查与动态监管,要求其在本地配备符合标准的人员、设备、场所及信息化系统,确保检测行为规范、数据真实可靠。

  同时,河源市将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检测机构在评优评先、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失信机构加大检查频次,依法实施市场限制。监管部门将采取线上数据巡查与线下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抽检和能力复核,严厉打击伪造数据、违规接样、恶意低价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依法公开公示,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