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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开工数不及申请数的10%,居民意愿难达成一致怎么办?

代表建议:成立旧楼加装电梯议事协调平台

来源:羊城晚报     2018年01月12日        版次:A06G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刘云报道:去年广州获批的旧楼电梯加装逾800多台。自2016年广州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今年旧楼宇电梯加装和水电气改造“上榜”十件民生实事。支持力度逐年增大,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却经常止步在第一步,即居民意愿的达成。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妇联研究室主任徐晓雯直指这已成为旧楼加装电梯的“痛点”。对此,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回应,“双三分之二”是准入条件,但加建部分一旦涉及业主专有部分,则仍需获全部业主同意。

  加装数不及申请数的10%

  徐晓雯称,广州老龄化正在不断加剧。根据广州市2017年统计年鉴显示,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154.6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76%;其中,荔湾、越秀、海珠区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超过或接近25%,有9个区的老年人口数超过10万人。旧楼加装电梯是老年人口所面对的迫在眉睫的问题。虽然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做了很多工作,但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她以越秀区为例称,去年该区申报加装电梯的案件共有500余宗,经规划局审批通过的仅有100余宗,真正能开工建设的仅有38宗,尚不足申请数的10%,与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差距较大。

  居民意愿难统一是“痛点”

  “加装电梯主要有四个环节组成,即居民意愿的达成、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施工建设、使用管理,现在‘痛点’在于意愿达成上。”徐晓雯解释,目前这方面还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街道、居委会等基层部门参与缺位明显,建议成立旧楼加装电梯议事协调平台。

  与此同时,由于加装电梯对用地规划、住宅通风、采光、安全、地下管缆等都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涉及国规、消防、环保等多部门,对是否符合加装条件,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此外,目前政府相关规定比较原则,缺乏权威的解释,也没有明确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判,导致居民难以达成共识。对此,她建议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仲裁机构,做好政策咨询、专业引导、协商调解等工作。

  旧楼装电梯去年达800台

  面对徐晓雯的咨询,市国规委相关负责人回应,根据2016年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规定加装电梯需“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双三分之二”是申请加装的准入条件。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称,如占了阳台、遮挡卧室等加装时占了业主专有部分的,则需取得全部业主百分之百的同意。“因为它可能涉及到很严重的遮挡采光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申请加装的电梯是否属于严重遮挡采光,他们会按规程进行判断:如果属于,则要业主进一步达成一致;如果不属于,则可获批。期间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则会引导他们走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等途径,多途径满足诉求。

  至于建议成立议事协调平台,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已有2000多个议事平台分布在社区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