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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的部署安排,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的资产主要有三类,即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用于教育、科技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而经营性资产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点。 省农业厅提供的数据显示,这项改革涉及广东各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4.4万个,涉及集体账面资产(不含资源性资产)5000多亿元(不含深圳),占全国的1/6,平均每村2100多万元。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重点是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