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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小旗的蜘蛛侠、骑着恐龙的超人、挥舞手臂的蝙蝠侠……此类玩偶以往大多出现在私家车内,随着商家不断追求“创新”,近期也从车内“爬”到了车外,还有车主甚至在车顶码放了一排玩偶,车到之处吸睛无数。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在车体上放置玩偶是对车辆外形轻微改变,不仅违法,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车顶玩偶”网上热卖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期在道路行驶中,类似车顶黏葫芦娃等玩偶的案例比比皆是。昨日,记者打开网购平台搜索“车顶玩偶”发现,很多商家都在出售“车顶玩偶”。琳琅满目的玩偶售价从十多元到几十元不等,一些成套的则达上百元。 记者注意到,“车项玩偶”销量非常不错,一个月的销售量少则数百件,多则达到两三万件。 在商家的商品展示中,“车顶玩偶”安装的位置可不只在“车顶”,有的安装在后尾箱上,有的粘在车窗上,有的紧贴在后视镜上。 记者观察发现,大多“车顶玩偶”都有一个底座,粘贴时撕开底座保护膜后即可将底座粘贴在想要的位置。玩偶与底座有一个方便拆分的卡扣,底座粘贴后位置就固定了,玩偶则可以拆卸,或者更换。 广州一黄姓汽车用品销售商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车顶玩偶”不防水不防盗,在高速公路或下雨时行驶,很容易掉下来。 车顶装玩偶属违法 记者了解到,近日,有广州市民在市区发现了一款蓝色“蜘蛛侠”安坐车顶的身影。有市民表示,“车顶玩偶”很吸引眼球,可能会分散后车司机的注意力。还有市民表示,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这些玩偶一旦掉落,很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查询了解到,对于粘贴车身玩偶,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关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违法者将处罚款50元;《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