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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女方多次闪婚闪离,“提醒”并非多此一举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9月18日        版次:A05    栏目:来论选登    作者:陈广江

  

  □陈广江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单身数据库,助力脱单”为人口红利添砖加瓦的建议》时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9月17日澎湃新闻)

  提及闪婚闪离,一般是指青年男女因一时冲动而结婚离婚。但长乐区民政局提醒所针对的,显然不是冲动式闪婚闪离,而是存在欺诈可能的闪婚闪离。这种提醒,看似是对结婚登记常规流程的一种干预,实则是一种积极尽责的表现,有助于防范潜在骗婚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骗婚,是指行骗者依据国家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并诱骗他人进行性与生育的行为。

  此类骗婚行为一般发生在一些彩礼较高的地区。骗婚者利用某些人急于结婚的心理,使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获取巨额财物后,与对方迅速离婚,然后再物色新的“猎物”。现实中,此类骗婚事件并非个案,甚至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

  在此类骗婚案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那些满怀期待步入婚姻殿堂的男性及其家庭。他们不仅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更可能在心理上遭受重创。此类骗婚方式较为隐蔽,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打击,还是受害方的维权,都面临不少困难,即使骗婚者被绳之以法,也很难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面对此类骗婚行为,依法严惩、事后补救,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更为关键。长乐区民政局的相关举措,正是将关口前移,通过及时恰当的提醒,将骗婚问题扼杀在摇篮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这种情况难言正常。工作人员发现后,对男方进行善意提醒,或许能“一语点醒梦中人”。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中还称,今年共对3名闪婚的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事后,经了解,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男方及家属对工作人员的提醒表示感谢。

  在防范骗婚的同时,长乐区民政局还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积极搭建公益婚恋交友平台,从多个角度为市民的婚姻保驾护航。

  总之,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进行提醒,并不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而是在合理范围内,基于经验与责任,采取的一种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措施。从一些地方发生的骗婚案例看,这种提醒并非多此一举,而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