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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海上新广东要更加注重人海和谐

进一步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11月13日        版次:A06    栏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 理响广东·岭南文论    作者:陈能军

      陈能军

  

  栏目统筹:温建敏  栏目主持:李妹妍 景瑾瑾

  

  □陈能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清晰地勾勒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海洋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人海和谐”。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

  这些重要论述,为“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注入了澎湃的思想动力和明晰的方向指引。如何深刻理解并践行“人海和谐”理念、有效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不仅关系到海洋强省目标的实现,更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的关键所在。

  

  深刻把握“人海和谐”理念的时代内涵

  

  “人海和谐”理念是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智慧,更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在当代中国海洋治理实践中的生动体现,要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海洋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动态平衡,其内涵丰富且深刻。

  人海和谐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其生态健康关乎民族永续发展。践行人海和谐,就是要彻底超越传统工业化对海洋的掠夺式开发模式,转向一条发展与保护协同、索取与回馈平衡的文明发展新路,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人海和谐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核心。高质量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海洋经济要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必须将生态优先置于核心位置。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是蓝色经济的根本支撑。人海和谐深刻揭示了保护与发展并非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要求将生态资本纳入经济核算,推动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人海和谐是陆海统筹治理能力的集中彰显。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往往表现为“海病陆治”。实现人海和谐,关键在于打破长期存在的陆海分治、条块分割的体制壁垒,构建起从山顶到海洋、从流域到海域的一体化保护和治理格局。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以流域—河口—近海为完整单元,统筹空间规划、产业布局与污染防控,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人海和谐是共建共享民生福祉的价值归宿。优美的海洋环境、丰富的海洋资源是重要的公共产品。推动人海和谐,本质上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沿海群众的环境权益与发展权利。这要求海洋开发成果惠及更多群众,通过拓展生态养殖、滨海旅游、蓝色碳汇等惠民新业态,让人民群众在共享碧海蓝天、沙滩渔歌中有更加充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达国家和地区“人海和谐”的经验与启示

  

  在探索人海和谐的道路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经历过从粗放开发到系统治理的转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安排与实践路径。例如,美国切萨皮克湾的治理,体现了法治、科技和市场的结合;日本强调在人与海的良性互动中提升近岸海域生产力与生物多样性,重在以社区为单元的共建共治;欧盟着力推动向可持续蓝色经济转型。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共同经验清晰可循。一是法治定规、规划管用,落实生态红线、总量控制、用途分区等硬约束。二是系统治理、协同推进,以流域、海域为单元整合陆海统筹,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协同机制。三是科技引领、数据支撑,完善监测网络和模型工具,提升政策精准度与治理效能。四是市场牵引、激励约束,综合运用排放控制、交易与抵消、绿色金融等手段,提高减排与生态修复的成本效益。五是社会共治、凝聚合力,形成制度、产业与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

  

  以更高水平“人海和谐”推进海上新广东建设

  

  广东推进“人海和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发展仍面临环境、资源与体制机制等挑战。未来需借鉴国际经验,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加快海洋强省建设,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海和谐”。

  深化治理体系改革,构建陆海统筹新格局。通过系统性改革,形成覆盖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全过程的陆海统筹新机制,为广东海洋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奠定坚实基础。要健全规划实施与传导机制,强化省级统筹,确保《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核心目标、保障措施等要求精准传导至市级规划与项目审批,落实从山顶到海洋的全链条管理。要创新陆海空间协同管理模式,以规划划定的陆海一体化空间为关键抓手,探索编制陆海一体详细规划,推动用地用海审批联动与整体论证,保障海洋牧场、临港产业等功能区在布局与发展上的协同增效。要完善法规政策与技术标准,推动海域海岛、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法规修订,并加快制定海岸建筑退缩线管理、立体分层设权、低效用海退出等配套政策,为陆海资源集约利用与生态保护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推进系统治理工程,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要高标准构建、修复陆海交互的生态网络,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建设生态海堤、营造和修复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要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坚持从山顶到海洋的全链条理念,建立流域—河口—海域联动治理体系,严控农业面源与养殖尾水污染,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要创新发展蓝碳经济,高水平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健全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海洋碳封存示范,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实施基于自然的系统治理,为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要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拓展深远海空间,着力培育万亿级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群,打造“海上粮仓+”“海上风电”等融合发展新模式。要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海洋装备制造业优势,支持打造海洋电子信息、海工装备、海上风电等研发制造基地。要推动产业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依托现有绿色石化基地,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高标准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同时要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通过推进海洋文化传承开发、丰富海洋旅游产品体系等发展海洋文化旅游。

  强化创新支撑能力,激发内生发展新活力。要打造高能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广州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建设、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等海洋领域战略布局与核心载体,并汇聚港澳科研力量,共同构建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协同创新体系。要瞄准前沿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围绕海洋电子信息、高端海工智能设备等战略性方向,集中力量开展攻关,推动科技创新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壮大。要深化开放合作与人才集聚,深度融入全球海洋治理与创新网络,在扩大国际蓝色合作中构筑高端平台,在畅通双向交流中完善人才机制,打造“以开放聚才、以平台育人”的强磁场,为海洋强省建设注入强大智力动能。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方科技大学全球城市文明典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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