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里川 近日,因恶意退货多,卖家“拉黑”整个街道,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据报道,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看中了一款商品,商品界面却显示其地址无法收货。她询问了客服,对方表示店铺将她所在的街道拉黑了,“这个街道不发的,‘白嫖’的人比较多”。 过往只听说过商家“拉黑”买家,把整条街道都给“拉黑”,却令人闻所未闻。据了解,帖子中提到的街道集聚了超22万人的常住人口,近1.5万家企业,体量颇大。商家主动“屏蔽”如此规模的市场,潜在损失可想而知。可这么做并非是因为他们不懂商业经。一名服装商家留言称,“发到该街道的122个包裹,仅退款94个,穿了3年的有57个,我人麻了”。多名曾“拉黑”过特定街道的商家向媒体记者表示,“拉黑”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商家面对恶意退货与高额损失时的自我保护之举。这种说法真实表达了商家的困惑和愤懑。 消费者依法依规维权并无问题,合理利用电商平台“仅退款”条款亦不突兀。然而,连使用多日、多年的商品也被买家“仅退款”,不仅不诚信,也不道德。众所周知,7天无理由退货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部分买家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权,是在不当行使权利。某些商家采取拒售行为,有其现实合理性。 但如此一来,该街道的诚信买家便在无形中受到连累,以至于失去从这些商家手中买货的资格。到头来,商家和诚信买家都“受伤”。令人担忧的是,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商户有样学样,造成“多输”局面。 这种现象和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不无荒诞色彩。有律师指出,商家不能将“拉黑”扩大为对整个区域所有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否则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的规定。 问题是,如果没有明显的机制性“变局”,这些愤怒而无奈的商家很难“停下来”。多重信息表明,恶意退货现象愈演愈烈。几天前,一名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于是两次驱车行驶1600公里往返买家所在地,翻遍垃圾桶找证据。该商家为此花费5000元,而相关商品仅值190元。今年1月,央视也以“关注网购恶意退货乱象”为主题,聚焦了这一现象。可见,单纯让陷入困境的商家给某街道、某些人群“解锁”,有可能重复此商业闹剧和悲剧。 商家的行为值得商榷,但根源性问题不可无视——从七天无理由退货到“仅退款”,这样的售后服务机制升级,改善了消费者的体验,遏制了不良商家,这是应予承认的。平台参与市场竞争、鼓励消费维权没有错,但应该看到,“仅退款”等规定,一刀切地取消了商家申诉的机会,忽视了对受委屈的商家的应有保护,给居心不良者留下重大漏洞,这种做法显然有失公平。尽管一年前,多家电商平台宣布对“仅退款”规则进行调整,以提升商家售后自主权,但如今看来,调整之策依然没有触及根本,很难让不诚信买家收手,“垃圾桶翻榴莲”事件就是明例。 对此,平台需要对相关机制进行彻底改良,不仅尽力实现对“合理退货”与“恶意退货”精准区分,更应对恶意退货者予以惩罚。与此同时,“垃圾桶翻榴莲”事件中的买家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被行政拘留的结局说明,对于违法违规的恶意退货行为,有关部门当以法治之力打出“重拳”。须知,这不只是为合法商家撑腰,更是着力消除市场乱象,构建良好消费生态。兹事体大,绝无漠视之理。 (作者系资深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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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商家“拉黑”整个街道,“多输”困局如何破解?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5月12日
版次:A05
栏目:首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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