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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五代酒肆图局部,开敞屋宇为唐五代亭制(《酒肆图》,《敦煌壁画·五代》,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年,第33页) 作者供图 |
□ 戴伟华 近来常有人问,“韩愈在阳山研究”是否尚有进一步阐发的空间。有,但需要细读文本。学术探究不必刻意求新求异,更重要的是回归文本、尊重史实,以细读、慎思的方式,还原古人创作的内在逻辑。韩愈阳山存世作品数量有限,文本结构相对凝练,适合反复研读、层层推敲,在历来习见、看似成熟的经典阐释中,发掘被长期遮蔽的文本细节与文学深意。 《燕喜亭记》作为韩愈阳山贬谪时期的代表性山水记文,历来被视作儒家山水比德书写的典范,相关解读多已成学界通识。笔者重读此文,依托人工智能开展多轮对话研读与往复思辨,经十余次问答比对、诘难纠错、证伪补正,逐步厘清这篇名作未被正视的文本异象。 为便于讨论,先录《燕喜亭记》关键文本如下:“太原王弘中在连州,与学佛人景常、元慧游。异日,从二人者行于其居之后,丘荒之间,上高而望,得异处焉。斩茅而嘉树列,发石而清泉激,辇粪壤,燔椔翳。却立而视之:出者突然成丘,陷者呀然成谷,洼者为池,而缺者为洞,若有鬼神异物阴来相之。自是弘中与二人者晨往而夕忘归焉,乃立屋以避风雨寒暑。”“合而名之以屋曰‘燕喜之亭’,取《诗》所谓‘鲁侯燕喜’者,颂也。”王弘中,名仲舒,时被贬为连州司户参军。值得注意的是,文中并无实体建筑物意义上的“亭”,韩愈却以亭命题、以屋名亭。他仅交代了“燕喜”一名的由来,却未能阐释“以屋名亭”的内在理据。 “有屋无亭”: 从文本异象发现问题 在通识阐释、文本梳理、基础赏析的层面,人工智能的知识储备与规整能力远胜于人力。面对《燕喜亭记》篇章主旨、结构脉络、艺术手法、典故运用、比德思想等常规问题,人工智能均能应答全面、逻辑清晰,贴合学界既有定论。即便面对带有一定深度的情志追问,人工智能依然可以迅速整合文献积累,形成自洽且完整的阐释体系。 以文本隐义探究为例,人工智能能够精准捕捉典故与境遇之间的张力。单就通识梳理与文意阐发而言,人工智能的解答完备规整、无可挑剔,令人叹服。但学术研究的核心价值,从来不在于复述既定结论,而在于发现问题、质疑成说、突破惯性、重构阐释。这正是人类思辨相较于智能算法最根本、最不可替代的优势。重读《燕喜亭记》全文,可发现一处阐释中始终回避的文本矛盾:文章题为亭记,通篇所记营建过程,却只有造景、造屋,而无造亭。 文章完整记录了王弘中剪除荒茅、疏凿泉石、清运积壤、焚除枯木倒株的开荒全过程,荒野丘谷、池洞泉景皆由人工整治而成。然而整片园区唯一的人工建筑,仅为用于遮蔽风雨、抵御寒暑的闭合屋舍,即“立屋以避风雨寒暑”。通篇施工纪实、造园叙事,无一字涉及筑亭、构亭、建榭等亭式建构工序。但最终定名一句“合而名之以屋曰‘燕喜之亭’”,清晰呈现出有屋无亭、以屋名亭的特殊书写形态。 这一细微的名实错位,正是重新解读《燕喜亭记》时发现的问题。人工智能擅长阐释已有答案的问题,能够熟练整合学界固有观点,却无法自主察觉这一极具突破价值的文本异象,不具备从细节缝隙中捕捉疑点、发起质疑的原创问题意识。在研究的起点上,人类思辨的问题发现能力,已经超越人工智能的通识复述能力,这是第一轮人机思辨的核心收获。 人工智能虽能综合材料,但缺乏甄别有效材料、深入理解材料内在关联的能力。在《燕喜亭记》之前,欧阳詹写有《二公亭记》,文章中值得关注的是通篇写的是“亭”,与题目吻合。“近代袭古增妙者,更作为亭。”“二公重清旷于旧赏,纳衷恳乎群庶,寻幽探异常于斯,劳宾祖客常于斯。加以平畴开辟,通途在下,可以亲耕耨,可以采讴谣,作一亭而众美具。噫,天造兹阜,其固与人为亭欤。”“遂偕发言为公就亭之功,如墙而前。陈诚于县尹,县尹允其请。”“事无隐义,物有正名。地为二公而见,亭从二公而建。斯亭也,可署曰二公亭。”“入吾邑者升吾亭者知之……斯亭也,岂无敩古而为之章句者。”文中还有几处用了“亭”字,明确建筑物为“亭”非屋。从欧阳詹叙述中,可知“亭”出现得很早了,“曾观光上国,去之日历越游吴,归之辰逾荆泛汉。会稽之兰亭,姑苏之华亭,襄阳岘首,豫章湖中,皆古今称为佳境。或栋宇犹在。或基趾未没。”即“亭”自立为名在唐代之前。这就更引起我们对韩愈以屋名亭的讨论兴趣。 “胜屋曰亭”: 两种唐亭形制之辨 第二轮思辨聚焦亭屋形制争议,人机表层认知看似接近,实则为本文的立论根基。面对“以屋名亭”的矛盾,人工智能输出的仍是学界通行已久的惯性观点:唐人山水文学重意境、轻形制,常以“亭”泛称整片游赏区域,不必拘泥单体建筑形态;且亭意象雅致高远,适配雅颂赞德的立意,屋意象质朴浅俗,不足以承载文章庄重格调,韩愈此举是服务立意的文学变通。 此种解读看似通顺,实则缺乏文献支撑,属于后世为调和文本矛盾而形成的主观性说法,并非唐代文体书写的真实常态。欧阳詹文起句云“胜屋曰亭,优为之名也”。讲屋亭关系,建在优胜之地的屋则被命名为亭。近代以来的唐代亭制研究,以梁思成依托敦煌壁画建立的图像范式影响最为深远。梁思成以壁画中攒尖、多边形、无正脊的开敞建构为样本,判定唐代亭子以攒尖形制为主流,这一结论长期奠定学界对唐亭形态的基本认知。然而,这一范式过度依赖理想化宗教美术图像,忽视了唐人自身的建筑分类逻辑,存在明显的史料层级偏差。敦煌净土变相图像多描绘天宫佛国与皇家苑囿的精致建筑,属于高阶、美化的特例,并非唐代郊野民间建筑的普遍写实形态。 欧阳詹《二公亭记》所记为原生文本之定义。欧阳詹直言“胜屋曰亭”,明确亭的本体源于普通屋宇,延续传统栋宇构架,具备完整坡面与正脊体系。同时他严格区分亭与楼、观、台、榭:楼阁重在多层重构,台榭依赖夯土高筑、繁复栏槛,工费浩大;而亭“事约而用博”,形制简约、取材便利、无需重层高台,完全贴合山野简易营建逻辑。 二者的分歧,本质是图像特例归纳与时代文本定义的学术路径差异。梁思成范式以后世可见的艺术图像定格唐亭形制,无形中把皇家、寺观的高阶建筑形态,泛化为整个唐代亭制的通用标准。而欧阳詹的文字,代表唐人自我认知的建筑谱系,清晰证明中唐郊野游亭根植于屋宇体系,以长脊坡顶为常态,与精巧繁复的攒尖式亭阁建筑分属两类。 屋与亭本属一体。凭借欧阳詹“胜屋曰亭”这一中唐核心定义,韩愈《燕喜亭记》“以屋名亭”才可获得恰如其分的解读:亭从物质基底上仍是屋,只是因选址胜境、服务游息而获得新名称。反观梁思成以来形成的通行范式,将唐亭先验地限定为四角或八角攒尖独立小筑;若固守这套形制标准,就很难从构造层面把握屋亭一体的古制,更难以理解唐人不依墙体、屋顶样式硬性区分屋与亭的观念。如此,又催生了我的另一篇文章《被后世审美遮蔽的古制:中唐郊野游亭形制再考》:明清造园理论将宋代亭式标准化,又以这一成熟形制回溯唐代,遂造成跨越千年的唐亭形制误读。 “屋为体,亭为用”: 破解名实错位 第三轮思辨,充分暴露出人工智能望文生义、循理强作圆通的固有短板。在无文献成例、无写作传统支撑的前提下,人工智能依旧试图从通用文学修辞角度强行合理化。此类阐释看似有理有据,实则流于表层,属于先立结论、再补理由的模板化推演,无法触及文本深层本质。它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存在明显逻辑缺陷,并未真正解决“以屋名亭”的文本结构性问题。单纯归于修辞抒情,依然停留在表层审美阐释,无法解释韩愈严谨行文之中,为何唯独此处出现结构性名实转换。 事实上,解开这一千古文本疑案的关键,并不在于抒情修辞与主观破格,而在于根植中国传统哲学与器物认知的体用关系:屋为体,亭为用。可推想,王弘中请韩愈作记时,必然详述其营建实况:其所造用以遮蔽风雨、安居休憩的屋舍,并非密不透风的封闭居所,而是四面通透、可凭窗望远、适配山水游赏的特殊形制,兼具亭台登临观景、寄情怡怀的核心功用。在荒僻山野的营建场景中,这种屋舍形制实为因地制宜的变通营造。也正因屋舍兼具亭之实用属性,王弘中方可顺势定名,韩愈亦能依其要求从容落笔,不必陷入形制与称谓的矛盾困境,化解了“屋亭错位”的文本难题。 所谓“屋为体”,是指园中实体建筑本为闭合屋舍,形体、结构、材质、功能皆为屋,实体形态始终未变,文中“立屋”“以屋”皆是写实,无任何文字虚托。所谓“亭为用”,是指此屋置于山水胜境之中,不再局限于普通居所的安居功能,转而承担亭的观景、游息、登临、宴乐、咏德之用。实体为屋,功用为亭,体用兼备、虚实合一,故而韩愈能够严谨落笔:“合而名之以屋曰‘燕喜之亭’。” 这一体用阐释,既避开了“形制不拘”的后世误读,也跳出了“纯粹修辞”的主观臆断,贴合唐代建筑认知、古文书写逻辑与韩愈严谨文风,是文本自洽、文献有据、义理稳妥的终极解法。 借助欧阳詹关于亭的体用论述,能更好地理解韩愈“以屋名亭”的内涵。欧阳詹云:“藉之于人,则与楼观台榭同;制之于人,则与楼观台榭殊。”其意可析为两端:在服务人的游息功用(用)上,亭与楼、观、台、榭并无差异;在建筑形制本身(体)上,亭则与诸类建筑相区别。这套体、用二分的阐释框架,为解读韩愈“以屋名亭”提供了重要参照。韩愈与欧阳詹同为贞元八年进士,交游密切,因此值得追问:韩愈是否读过《二公亭记》?但这点无关紧要,“屋为体、亭为用”本就是中唐士人的共识,是以韩愈落笔“以屋名亭”时,无需再多赘言阐释。 “人主导、人工智能辅助”: 重申学术主体性 此次人机思辨过程,也为智能时代人文研究的主体定位、创新路径提供了深刻启示。当下人工智能飞速迭代,人机关系、智能主体性、学术工具价值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人工智能能够高效整合显性材料、规整文本逻辑、复述学界定论、完成基础阐释,在显性信息处理层面远超人力。文本表层的典故、结构、主旨、情感、艺术手法,皆为公开、现成、可检索、可归纳的显性知识,人工智能可以快速吸收、重组、输出,形成完整通顺的阐释文本。 但人工智能永远无法自主捕捉文本缝隙中的隐性关联、隐性矛盾与隐性义理。如“以屋名亭”问题的提出,利用欧阳詹记文理清亭与屋、与楼观台榭的关系,以体用二分解释“以屋名亭”的内在逻辑。因此,真正的学术创新,往往不在显性知识的重复叠加,而在隐性逻辑的深度打通。人工智能只能看见材料的显性联系,看不见材料背后的隐性结构、体用思维、古今观念差异与作者深层心智布局。本次研究的核心突破——从屋亭错位的微小疑点,到最终确立“屋体亭用”的全新阐释,全部来自人类的细读思辨、问题认知、逻辑串联与义理贯通,是人工智能无法自主生成的原创成果。 依托本次人机思辨的完整过程,可进一步确立智能时代人文研究者的主体自信与学术立场。人机对话的核心价值,绝非被动接收智能模型的现成结论,而是始终以研究者为绝对主体:由研究者自主发现问题、选择研究切口,这份源自文本细读的问题意识,是研究者学术眼力、材料判断力与原创认知能力的集中体现,是人工智能无法自主习得的核心素养。在对话过程中,研究者需凭借自身学术智慧主导思辨方向、引导人工智能完成文献梳理与逻辑佐证,始终坚守“人主导、人工智能辅助”的核心范式,杜绝人机认知主次的颠倒。最终的学术成果,必须实现对人工智能认知的超越,人类学术智慧的核心价值,正在于破译人工智能无法触及的事物本质与深层义理。 人工智能只是依托既有学术成果完成规整化阐释,但对文本缝隙中潜藏的隐性逻辑、深层结构与古人思维范式,始终缺乏感知、串联与推演能力。以本文“以屋名亭”的文本异象为例,人工智能可能给出如下简单化误读:其一,简单归为文字传写讹误,通读全文即可证伪,篇目题作“亭记”、文中明书“燕喜之亭”,同时明确记载“立屋”“以屋”,字词对应清晰、表述严谨,不存在用字讹误的可能;其二,依从人工智能望文生义的阐释逻辑,将其归为韩愈刻意突破形制的主观修辞破格,此说虽贴合文学赏析的惯性思维,却主观性过强、存在明显逻辑缺陷,无法适配韩愈严谨审慎的行文特质,也难以解释这一专属书写范式的深层成因。 智能时代古典文学研究的创新路径已然清晰:依托人工智能处理显性材料、夯实研究基础;依靠人类发掘隐性逻辑、突破传统定论、完成学术创新。人工智能所能认知的,是已知的、表层的、公共的知识;人工智能所不能抵达的隐性结构、义理思维、问题觉知与原创思辨,正是人类学术智慧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坚守人类主体地位、善用智能工具优势,方能让传统经典在数智时代不断生长出新的学术生命力。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委托项目“韩愈在阳山研究”[GD26WT01-20]阶段性成果;作者系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