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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发改委的计算和转化,与2018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重还原收入相比,方案一可减少0.27亿元,方案二可减少1.6亿元,方案三可减少0.86亿元。 根据中央及广东省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此前,省发改委已开展相关成本调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听证会后,该委会将汇总听证会意见提交定价机关,由定价机关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注:1.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系数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系数增加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2.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