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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净值回撤 “摊余成本法”重出江湖

来源:新快报     2022年12月27日        版次:A12    作者:杨依泓

  新快报讯 记者杨依泓报道 自11月至今,债市调整未出现企稳信号,银行理财产品的“回撤潮”和“赎回潮”也尚未结束,如何留住客户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当下必考题。记者留意到,近期多家理财子公司纷纷推出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有专家指出,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收益表现相对平稳,或更受客户欢迎。

  11月以来,在资金利率回升、防疫政策调整等多因素影响下,债券市场不断调整,以债券为底层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承压,“破净潮”再现。普益标准数据显示,11月份,全市场存续开放式固收类理财产品(不含现管)、封闭式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分别为-0.64%、0.18%,环比分别下跌2.21和2.28个百分点。

  “最近的银行理财产品怎么了?两个月不到赚了500元,三天就赔了200多元”“买了这么多年都没亏过,所以从不看,才去看下发现全是绿的,马上赎回了还好买的短期的。”11月以来,不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在社交平台上“大吐苦水”。某国有银行广州一网点理财经理告诉记者,最近也有不少客户前来咨询理财产品净值亏损的问题,“不过还没有客户选择赎回,毕竟不宜追涨杀跌。”

  和上述经理“心态较稳”的客户不同,有的投资者面对理财产品“破净”现象却坐不住,纷纷选择赎回产品。为稳定投资者信心,近期包括工银理财、华夏理财等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都推出了摊余成本法估值产品。

  “摊余成本法估值,抗波动能力较强。”据工银理财介绍,其新发售的该款固收封闭式理财产品期限为484天,业绩比较基准为3.5%-3.7%,主要投资存款、存单、高等级信用债等期限匹配的固收类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抗波动能力强。

  摊余成本法曾在银行理财产品中用得十分普遍,但在资管新规实施以后,当前理财产品大多采用市值法,资管新规中提到,“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摊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相比之下,摊余成本法用的是预估,市值是每天波动。”有银行理财经理对新快报记者表示。

  普益标准研究员霍怡静表示,此次理财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主要是近期债市波动剧烈,采用市值法估值的产品收益表现波动显著,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收益表现相对平稳,其次,在银行理财的资产配置中,投向债券的占比较大,且大多数交易不活跃,适用摊余成本法。

  在霍怡静看来,当前债市波动剧烈,银行理财产品赎回压力较大,推出符合监管条件的摊余成本法产品或只是理财公司短期应对方式之一。长期来看,理财公司应当持续提升产品风险控制能力和投研能力,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动,以获得投资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