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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早已建成通车,工程质量也得到各相关部门的盖章认可,但是项目有约3亿元的工程款迟迟无法回款,只因为验收报告上面的一个公章问题。一个部门认为必须要盖,另一个部门认为不应该盖,两个部门各执一词,企业陷入两难境地,在两个部门间奔波两年多也未能解决。目前,郑州市建委介入调查处理。(5月10日大河报) 上述案例再次印证了工程建设领域比较混乱的现状。就拿这验收盖章来说,一个本不复杂的问题竟然搞得如此复杂——该工程在2014年就已建成通车,相关单位也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然而建设企业至今仍拿不到剩余的3亿元工程款,问题出在相关部门在该不该盖章这个问题上意见不一致。只有完成相关盖章,企业才能拿到工程款。 如今,全国各地都在千方百计为企业减负,而这种因为盖章问题无法结算工程款的现象,恐怕不是个例,这其实也是一种企业负担。如果涉及的资金多,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比如3亿元迟迟无法回款,对建设企业来说财务压力难免非常大,而且工程建设领域往往存在“三角债”,所以有可能引发一连串的问题,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从表面上看,盖章问题之所以解决不了,是因为相关部门对该工程的逻辑关系理解不同,比如质监部门认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是建设单位,必须加盖公章;但项目部认为,市政建设中心不是建设单位,不应盖章。但在笔者看来,盖章问题纠缠不清的实质是责任不够明确,因为盖不盖一个公章关系到有关部门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悉,建设企业去找市政建设中心盖章,市政建设中心要求项目部先同意才能盖章。企业又去找项目部,但是项目部不同意盖章。可见,“盖章”变成了“皮球”,被踢来踢去。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有关部门为何不能坐在一起协商解决问题,非得来回折腾企业?从这个角度来讲,相关部门既不愿作为也不愿担责,完全不顾及企业的痛苦感受。 如今郑州市建委介入调查处理,有望让这个盖章问题不再扯皮。但这一案例暴露的问题让人忧虑——按理,工程质量已经得到各方认可,该怎么盖章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事实情况是,对企业折腾不轻。在多地积极推进“公章改革”方便群众和企业的背景下,有关部门仍在盖章问题上折腾企业,明显不符合时代潮流。 为企业减负也是时代主题之一。然而,3亿元工程款两年多不能回给企业,企业的财务压力可想而知。这些年,各级政府为企业清费减税确实帮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但类似于这种盖章问题影响企业回款的现象,是否也应纳入减负范围之内?如果有关部门都能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企业对社会无疑能作出更大贡献。 在笔者看来,调查处理此事,除了协调解决之外,有关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也要进行调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