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8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0%,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3.1%,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17.9%)。珠三角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14.3%)。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比例分别占56.0%和21.5%。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市,后三位为广州、佛山和东莞市。全省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水环境方面,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茂名、东莞、惠州市。中山、汕头、深圳等1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珠海、汕尾等2市同比有所变差。 而在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小东江石碧、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河河口,后三位为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练江海门湾桥闸。深圳河河口、珠江西航道鸦岗、练江海门湾桥闸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东莞运河樟村1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