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甘肃日报社武威记者站原站长马顺龙案一审已于今年6月27日宣判:马顺龙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9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900000元。违法所得160000元予以没收;随案移送的扣押车辆白色路虎牌揽胜运动版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11月18日澎湃新闻) 记者居然能腐败到受贿数额巨大的地步,且有人赠送豪车,这不免颠覆了不少人的认知。而再看新闻中点出的“此人因与已落马的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关系亲密而颇受关注”一句关键词,也就不难想象,腐败记者仰仗腐败官员而来的“狐假虎威”效应。 过去,提起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公众特别是新闻界,往往会想起“武威抓记者事件”:2016年,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被武威市警方抓捕,罪名先是嫖娼,但没被坐实,后来改为“新闻敲诈”。跟张永生同时“失联”的,还有兰州晚报和西部商报的两位记者。此一事件当时闹得沸沸扬扬,而火书记也在公众中留下了“不待见”记者的印象。 今天我们才知道,火书记也是“被冤枉”了:同样是记者,马顺龙不但“受待见”,而且能借力火书记的“虎威”在当地呼风唤雨,在当地号称“马爷”,连建设工程上的事都能“打招呼”,还由此收了不菲的贿赂款;更神奇的是,马顺龙退休时,武威市委组织部向其单位发函,要求马顺龙继续在该报驻武威记者站工作……看了这些事再说“火书记不待见记者”,显然“不符合事实”。 而火书记在这种问题上的是非取向也是明明白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据报道,马顺龙对火荣贵“不遗余力地吹捧”,因此,马顺龙深得其宠,不但在市委市政府级别的会议上能坐主席台,而且火书记外出不带秘书也要带上这位记者——显然,这位记者、站长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满足火书记对“正面宣传”的需求。 而与马顺龙的乖巧相比,时常曝光武威市“负面问题”的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等人,似乎太另类了。据报道,在被当地有关部门屡次约谈后,张永生等依然在报纸上发布武威市的“负面新闻”,结果惹恼了火书记,而招来“被嫖娼”等一系列麻烦。虽抓捕理由多变,最终还是被关押数月。 因为火书记喜欢“正面宣传”,擅长吹捧的记者成了座上宾;因为反感“负面报道”,敢于监督的记者成了阶下囚。官员的喜好,竟决定了记者命运的冰火两重天,不免令人唏嘘。而火书记因为滥用权力的“火氏风格”最终将自己送上了不归之路,此刻他能否反思、醒悟一个问题:吹捧与监督,到底哪个害了他? 想必火书记现在应该明白了:手中的权力,不受法纪约束,内部监督不敢发声、外部监督无效,乃有今日;而若媒体和公众能够有效监督火书记,或是火书记当初愿意主动接受监督,而不是“闻负面则怒”,以至于动辄“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压制监督,迫害记者,何至于在背离党的初心、人民群众利益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有今日的牢狱之灾? 反腐败的终极目标,是将权力关进笼子,舆论监督则是“笼子工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喜好吹捧反感监督,跟“笼子工程”背道而驰——火书记的教训告诉我们,这其实是在给自己一步步地挖坑。
-
即时新闻
首席评论
“火书记”治下记者命运不同耐人寻味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19日
版次:A09
栏目:时评
作者: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