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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南沙仲裁庭 一方在柬埔寨金边

国际商事仲裁首创远程庭审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7日        版次:A06    作者:薛江华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报道: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简称广仲)的分支机构——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庭日前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宗关于柬埔寨当地知名品牌矿泉水产品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坐在南沙的仲裁庭里,柬方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的金边,通过云方案的远程音视频开庭系统,仲裁庭打破时空限制完成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远程庭审。据了解,广仲是全世界首家推行互联网仲裁的商事仲裁机构,该案的远程庭审再次开创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远程庭审的先例。

  柬方当事人竖起大拇指

  历经两小时庭审,中柬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释法说理之下息诉止争,甚至当场达成了更进一步的商业合作初步意向。在视频连线中,柬方当事人用“竖起大拇指”这样的朴素方式,表达了对仲裁庭的感谢以及对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满意。

  “在仲裁庭的努力下,案件能够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可谓达到了最好结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中柬两国企业经贸合作关系也因之更加紧密和牢固,我们非常高兴!”柬埔寨广州商务中心负责人卢和丰欣喜地表示。卢和丰表示,不少中国企业到柬埔寨投资兴业后都会面临困惑,在生意往来中遇到纠纷后,如果选择在柬埔寨进行诉讼,且不说不了解柬埔寨司法制度、人生地不熟,光是派人坐飞机来回就是一笔不小的时间、金钱和人力成本。“现在有了远程庭审的机制,不光是大大节约了成本,更是让中国企业真切地感受到,无论多遥远,广仲的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三种庭审模式同步运行

  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定位为广仲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专门平台,其创新制定《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同步运行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三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庭审模式、开庭地点,也可以自主选定熟悉的语言和香港、澳门的仲裁员,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一创新举措已成为南沙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经验之一。

  “我们的另一大特色是互联网仲裁。”广州仲裁委主任陈思民表示,2015年,广仲率先启动互联网仲裁工作,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赋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努力让仲裁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广仲通过和中国联通合作,建设了基于加密网络的专有云平台方案的远程音视频开庭系统,不但可以做到涉网纠纷就地对接线上申请线上审理,也可以实现其他案件的远程审理,这非常适合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大大降低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需要付出的高昂交通、时间和人力成本。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广仲将推动落实在柬埔寨设立东南亚仲裁调解中心,继续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国家的仲裁合作,发挥好澳门庭审模式的优势,重点在葡语系国家中扩大广仲的影响力,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复制和推广“广州模式”,打造“中国仲裁”的亮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