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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衡之世相评弹

沉默隐忍与“以曝治暴” 面对家暴不能执此两端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7日        版次:A07    作者:木须虫

    

  □木须虫

  25日晚上,知名仿妆博主宇芽发微博说:我被家暴了。宇芽确认在相处的一年中,共5次遭受前男友的家庭暴力。宇芽公布的视频中,男方的两位前妻也表示,曾经遭到过家暴。宇芽很后悔自己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并在当时选择了沉默。“正是由于一而再、再而三原谅他,最终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家暴。”(11月26日新晚报)

  家庭暴力是严峻的社会问题,每一个个案都是典型的样本。知名博主宇芽遭遇家庭暴力,从沉默隐忍走向“以曝治暴”,其做法一定程度带有“非典型”的普遍特征。

  女性遭遇家庭暴力,选择隐忍沉默,与自身“家务事”的观念有很大关系,既碍于情面,羞于寻求保护,又顾忌到家庭的利益,害怕维权。并且女性的社会身份与地位越高,对家庭暴力“说不”的勇气就越弱,如个案的受害者选择沉默,很大程度是网红的名气所累;又如,四川广安女副区长死于家暴,与其官员的身份密不可分,为了脸面丢了性命。

  面对家庭暴力,女性的沉默隐忍换不来悔悟与痛改前非,只会给暴戾火上浇油,让家暴从最初的行为失控变成一种行为习惯,带来的是持续累加的伤害,比如个案中的施暴男子,可以说是家暴的“老司机”,两位前妻都曾遭遇过家暴,她们的隐忍使得该男子的家暴延续到了更多的人。

  面对家庭暴力,要想打破恶性循环,就不能选择隐忍沉默,要在最初之时勇敢地说出来,果断地寻求帮助与庇护。在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暴力伤害者方面,我国的制度显然走在了观念的前列。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生效,许多地方和部门也相应出台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办法,确立如发现家暴强制报告、公安告诫、家暴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制度。这使得家庭暴力的惩治与保护从制度上走出了“家务事”,但在家暴的受害者观念中却并非如此,面子观念背后是担心社会生活被歧视、被有色看待。所以,面对家庭暴力既需要每个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更需要全社会深化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只是把家暴当成伦理悲剧围观,更该是人际平等权利维护的话题。如何营造对家暴敢说不的社会环境首先值得思考。

  像以上微博曝光家暴个案,是对家暴沉默隐忍的延续,不是在“沉默中暴发”而是在“沉默中曝光”,这并不是通过维权渠道来寻求保护,而是借助舆论来倒逼惩处,这是切口扩大化自伤式的求助,并不是寻求保护的最好做法。

  当然,这既有当下社会治理中“一曝就灵”的非理性迷恋,也有对惩治家庭暴力的信心不足。客观来说,与制度下家庭暴力的惩治、保护工作机制的配套、构建的滞后有关,家暴认定难、保护措施实施难、施暴对象处理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也催生了社会“不闹大不干预不处理”的求助焦虑。反对家庭暴力只有法律制度还不够,要在此基础上完善机制,形成务实的保护体系,最终形成可预期的“保护力”,对此,行政与司法更多努力还应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