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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住宅成主流 “掉窗户”怎么防

有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制度解决超高住宅的内部修缮养护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09日        版次:A07    作者:李晓旭

    

  两会热议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旭

  2019年6月,深圳一小区高层住宅窗户因业主缺乏修缮,坠落后砸死男童,该事件敲响了重视高层超高层住宅修缮养护的警钟。在今年的深圳两会上,马迎辉、曾玉芳两位深圳市政协委员,提议官方重视高层超高层住宅内部修缮、养护工作,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妥善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问题。

  A

  现状

  超高层住宅高度一再刷新

  为应对不断增长的人口居住需求,大规模建设高层超高层住宅已成为深圳住宅建设的必然选择。深圳市政协委员马迎辉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高层超高层住宅在楼龄达到一定年限时将会出现诸多问题。比如说,经过二三十年使用后,高层超高层住宅会出现电梯老化、设备老化、维护保养成本高的问题。另外,由于高层超高层住宅容积率高,从而导致拆迁成本高、更新重建可能性低的问题。高层超高层住宅缺乏修缮保养,出现墙体开裂渗水、外墙表皮脱落,甚至出现诸如窗户、阳台围栏断裂坠落的情况,导致居住环境质量下降。

  据统计,深圳从2010年起已有大量高层超高层住宅进入市场,这几年150米以上的超高层住宅项目也早已崭露头角,逐渐成为主流。“可以预见到2030年以后,深圳将有数量庞大的高层超高层住宅楼龄达到20年以上,它们将进入逐步老化的阶段。”马迎辉认为,重视高层超高层住宅内部修缮、养护工作已刻不容缓。

  而据本报此前报道,目前深圳规划建设的最新“最高”住宅,是位于罗湖区布心村水围村城市更新单元的5栋住宅楼,已经达到77层,高度为293米。

  B

  建议

  尽快出台修缮养护配套法规

  马迎辉表示,对于住宅外部、公共部分的修缮、养护等,目前都有相关配套的法规制度,而对于住宅内部,由于《物权法》相关规定,住宅内部属于业主私有财产部门,针对住宅内部修缮、养护等现有相关配套的法规制度较少。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制度对住宅业主的修缮、养护住宅的责任进行监督,因此,不少业主对于住宅的修缮、养护心存侥幸,尽量拖延,希望把责任推到租户或下一任业主身上。

  马迎辉认为,应尽快出台针对住宅内部修缮、养护等相关配套的法规制度,明确业主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高层超高层住宅内部修缮、养护的责任。此外,马迎辉建议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监管高层超高层住宅内部修缮、养护工作,并拓展资金渠道,对高层超高层住宅内部修缮、养护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高层超高层住宅内部修缮、养护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性、危险性,同时,业主无法便利找到对房屋修缮、保养专业的施工单位,容易导致房屋修缮、保养不当,留下安全隐患。”马迎辉建议,深圳应搭建一个高层超高层住宅修缮、保养施工平台,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核监督,让有资质专业的房屋修缮、保养单位纳入到该平台,让业主能放心选择。同时,可以对房屋修缮、保养工作进行持续监督和追溯管理,确保房屋修缮、保养工作质量。

  制图\黄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