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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限塑令”需疏堵两条腿走路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21日        版次:A05    栏目:时评    作者:阅尽

  □阅尽

  据本报今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在今年底,全国餐饮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市的城区及景区景点的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直辖市、省会等城区商场、超市及餐饮外卖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文件同时对一些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等做出了规范。

  我国于2008年起首次在全国实施限塑。相较于前次限塑,这次新的“限塑令”对相关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实施步骤等更全面更明确,可行性亦更强,可谓画出了未来一段时间全国治理塑料污染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塑料包装及塑料制品的广泛应用,为人类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其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等负面效应也日益显现。田野、江河、海洋等到处是无法降解的“白色垃圾”,土壤恶化、大量的海洋生物因误食塑料垃圾死亡。白色污染,已成为威胁人类及地球生物生存的灾难。因此,限塑禁塑也是全球化的潮流,许多国家都颁布了禁限塑的法令。

  限塑在我国已执行了12年,但成效不彰。究其因,除了执法不力等因素外,最大的掣肘还在于市场的巨大需求无法满足或替代。特别是近年餐饮外卖及快递行业的爆炸式发展,令塑料包装及制品的需求迅速放大,但相关替代品的供应却远远跟不上市场需求。因此限塑多年,但却愈限愈多。即便在西方国家,限塑成功的亦不多见。

  因此,此次“新限塑令”采取“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和思路,无疑是明智之举。

  一方面,明确列出限塑禁塑的时间表,做好生产源头的治理,控制好制造源。实践证明,只注重市场应用方面的限制,无异于本末倒置。为此,必须严格执法,关停或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从而确保“限塑令”能够令行禁止。

  另一方面,通过科技攻关或财政税收政策等手段,促进可降解塑料替代品的发明和制造。历经多年发展,便利化的包装及使用方式已深入人心,要想改变人们已成习惯的生活方式困难异常,可以说,完全限塑禁塑几乎是无法完成的任务。相较而言,寻找合适替代品更现实更可行。

  限塑并不只是简单的生产方式改变,同时关乎观念更新及民生福祉。因此,要让“限塑令”真正实施到位,并发挥作用,还要做艰苦细致的宣传动员,从而让绿色生活的理念真正走进百姓心中。这也是“疏”的重要内含。总之,要想让限塑走出越限越多的困境,就必须疏堵结合两条腿走路,其中,正面引导与尽快推动替代品入市更显迫切。

  (作者是本报首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