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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医院发来紧急申请书,账户冻结严重影响抗疫工作开展;广州南沙法院迅速行动,组织连线磋商——

广东湖北“隔空”连线 保证抗“疫”紧急解封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2月14日        版次:A07G    作者:董柳、林晔晗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林晔晗报道:2月12日12时许,冻结存款已全部解除冻结,标志着一场在广东和湖北之间的“隔空”紧急解封成功终结。

  1月31日19时,广州南沙法院周晓宇法官打开电子信箱,发现这是一封来自湖北“疫区”某医院的紧急申请书。申请书上写道:医院属于政府办非营利性三甲医院,系市级防疫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单位之一,因为账户冻结严重影响抗疫工作开展,由于医院领导均处疫情防控一线,无暇开会研究如何提供医院资产作为担保,恳请法院理解支持……

  原来该医院与广东某融资租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将某大型医疗设备出租给医院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医院拖欠到期租金400余万元。后融资租赁公司向医院发送《融资租赁租金加速到期通知书》,宣告未到期租金加速到期。

  今年 1月10日,广州南沙法院对此案正式立案,并根据租赁公司申请依法冻结了医院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共三个银行账户的存款。

  而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医院来信申请解冻账户。

  周晓宇将情况汇报后,南沙法院领导非常重视,在合议庭的组织下紧急召集租赁公司、医院展开多次连线商议,征得租赁公司同意后, 2月5日,南沙法院依法作出了解除对医院基本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全部存款冻结的民事裁定。

  2月6日,南沙法院“趁热打铁”再次组织租赁公司、医院代理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就财产保全事宜紧急磋商。但租赁公司表示只同意对交通银行账户部分存款予以解冻,双方陷入僵局。

  2月9日,广东高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通告》,明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参与防疫救治医疗机构可酌情解除或变更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

  根据通告,南沙法院要求医院尽快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在法官的提示下, 2月9日,医院向法院提交了《抗疫药品入库清单》等证据,次日上午又提交了一份宜昌市防疫指挥部于2月9日出具的《调度令》,显示指挥部决定启用该院外科楼作为发热病人集中观察点。

  2月10日21时,周晓宇法官召集合议庭成员通过远程办案系统紧急合议,在充分讨论案情后,一致认为医院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可以解除账户冻结的情形,同意一次性对剩余被冻结存款予以解冻。

  2月11日上午9点,南沙法院院长吴翔召集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于9点半召开审委会紧急研究同意了合议庭意见。

  2月12日12时许,冻结存款已全部解除冻结。自此,一场在广东和湖北之间的“隔空”紧急解封成功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