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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房后“忘记”收房 ,28年后收房发现已有人入住

律师:现住户缴纳物业费不能成为索偿理由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19日        版次:A07    作者:宋王群

     华天花园小区物业保安告诉记者,小区的物业公司去年才接手

     这套“被遗忘了28年的房子”已经装修好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

  连日来,深圳宝安区华天花园的一套“被遗忘28年的房子”赚足了眼球。18日,华天花园登上了链家“新安热搜小区榜TOP1”,该小区目前均价为45861元/平方米,这也意味着这套“被遗忘的房子”目前市场价660万元左右。

  28年后收房才发现已有人入住

  张先生向记者介绍,1992年他的姐姐张女士花了33.2万元,在深圳宝安华天花园购买了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子。张女士付款之后就一直很忙,后续就没有跟进。现在,张女士年龄大了,才想起来深圳买的这套房,就想把房子收回来。于是,按照合同上的地址,张先生找到了这套房子。但是,房子已从毛坯变成了精装修,早已有人住在里面了。现住户则称,也是通过购买所得,也有转让合同,但转让者已经去世了。

  据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报道,该套房子现住户林某某自称是房主,多年来一直住在房子里。而小区有居民却表示现住户是撬门进去住的。新安湖社区综治办一负责人也称,当时有业主举报现住户撬门进入该套房,后经社区工作站核实情况,现住户在附近做小生意,房子里住了四五个人,住户拿出来一份手写的转让合同,还有一份火化证明,证明当时卖给他的业主已经去世了。

  现住户未出示过有效产权证明

  18日,羊城晚报记者来到华天花园,找到了该小区2栋2单元7楼的这套房子。但无论怎么敲门,均无人应答。小区物业保安告诉记者,小区的物业公司去年才接手,对这家人也不太了解,这家人已经好多天未露面了。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现住户未向物业方出示过有效的产权证明,如今新安湖社区工作站已经出面约双方协商调解,进展如何不得而知。记者试图联系新安湖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始终未接电话。

  记者查询资料,宝安区华天花园属于塔板结合楼房,一梯一户,于1991年建成,目前二手房市场均价45861元/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房子市场价高达660多万元。张先生的姐姐1992年购买的房子,当时并没有网签一说,而且当时的华天花园开发商已经被其他公司收购。如今重新申请办理产权证的话,需要足够的物证和人证。

  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

  根据媒体报道,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宝安房管所负责人表示,按照张女士提供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都认这个事,可以申请换红本(产权证)。但是现在需要网签,必须提供几项资料,而恒基地产(原华天花园开发商)被宝安集团收购了,只能由恒基地产延续过来的公司出面,才能佐证合同的有效性。宝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事情比较久远,所以需要核实资料真实性。如果找不到原件,将会核实走访、或写纸质证明。

  广东朗迪律师事务所高荣顺表示,虽说购房是28年前的事,但物权的追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当时的开发商被收购了,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的收购方索要房子,并要求协助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也有义务协助买家办理产权证。

  律师:有购房合同可继续网签备案获得产权

  针对此事,广东文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梅春来认为,双方都自称有购房合同或转让合同,首先要看谁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购房办理产权证的流程,购房合同只是第一步,需要办理了网签和备案才能进一步办理产权证,才能真正获得房子的产权,“第一种情况,双方都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那么谁的合同优先办理了网签和备案,产权就属于谁;第二种情况,双方都有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但均未网签和备案,那么产权优先归属于实际居住者;第三种情况,一方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只是未网签和备案,另一方无法出示有效购房合同,则前者可以继续申请网签和备案,获得产权。”

  梅春来律师认为,目前情况来看,这套“被遗忘28年的房子”属于第三种情况。虽然现住户多年来一直在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但这些费用都是住户为自己实际居住理应承担的费用,不能成为向真正业主索要补偿或部分产权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