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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可以强求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26日        版次:A07    栏目:【别处生活】    作者:胡泳

    

  胡泳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幸福不可以强求。

  小朋友不断接收到一种信息,认为如果自己一直不开心,那就出了问题。其实,完全不必时刻保持开心。研究发现,使幸福成为生活中的明确目标,实际上会使人感到痛苦。为幸福努力越多,为自己设定非常高的幸福标准,在无法满足所有这些标准时感到失望(而不是幸福)的机会就越大。

  因此,试图强迫自己变得快乐,并没有帮助莱莉应对生活中的压力和转变,这也就丝毫不足为奇了。实际上,这种策略不仅不能为她带来幸福,还似乎使她对父母感到孤立和生气,这是她决定离家出走的因素。

  对于莱莉(以及我们其他人)来说,获得幸福的更有效途径是什么?最近的研究指出“优先考虑自认的幸福”的重要性——有意在生活中花很多时间来享受我们个人喜欢的经历。对于莱莉来说,是冰上曲棍球、与朋友共度时光、与父母四处闲逛。

  但是,至关重要的是,将积极性放在优先位置,并不需要避免或否认消极情绪,也不需要完全消除造成消极情绪的情况——这种一心一意追求幸福的效果会适得其反。

  如果承认生活中既有光明也有黑暗,那么就会发现,幸福并不适合所有的情况。我们的情绪有助于我们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它们各有各的用处。愤怒会动员我们克服障碍;恐惧使我们警觉到威胁,并准备好要么战斗要么逃跑;悲伤是我们遭受损失时的正常反应。所有这些情绪使我们能够满足特定情况下的特定需求。

  幸福也是一样:它有助于我们追求、实现重要的人生目标,并鼓励我们与他人合作。但是,就像我们不想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感到愤怒或悲伤一样,我们也不想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感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