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阳江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梁进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进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权在获得采矿许可、承揽工程、解决纠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进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进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阳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丰西西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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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
梁进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7月15日
版次: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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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丰西西、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