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加快构建新时代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8月05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李华武

  □李华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的重大判断,吹响全面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冲锋号。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多次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海洋强国”“海运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涉外海事活动日益频繁,海洋经济发展迅猛,由此引发的涉外涉海案件呈现出快速上升之势。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我国正面临涉外法治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现实,特别是系统掌握国际海事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涉外法治人才更是凤毛麟角,人才供给严重失衡。航海类高校如何契合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海事法治人才,为国家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卓越型人才资源,尚缺乏比较成功的模式。当前,大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上,仍存在重国内法治的体系教学,轻涉外法治的系统讲解,重法学理论教学和法律概念的传授,轻涉外法律实务问题处理能力的培养等弊病。不少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涉外性”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者人才培养方案的纸面上,对如何将法学专业之“涉外性”要素和定位付诸实施,目前尚欠缺一套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改革,全面优化涉外型法治教学体系迫在眉睫。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成为国家战略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人才资源是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力量和显著优势。”当前,社会经济的系统性变革和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国际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和不稳定性挑战,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甚嚣尘上,多边贸易体制举步维艰,国际海事法律规则面临多重考验。加快培养卓越涉外海事法治人才,为我国正在建设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战略目标提供人才支撑,为“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海运强国”建设,以及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全流程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对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法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全面实施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统筹有序推进。重点围绕“涉外海事特色+校地联动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海事法治人才的实施思路,充分发挥航海类高校、海事法院、海事律师事务所等各自优势,联合打造培养契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新高地。

  第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国家战略作为最高追求,形成富有“涉外海事特色+校地联动合作”的联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作为航海类高校,构建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牢牢把握国家重要使命、重要战略,心怀“国之大者”。人才培养体系必须突出学科专业特色、紧握世界航运走向,对标国际航运中心、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等建设目标,实现为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提供涉外海事法治人才保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构建协同育人平台,与海事法院、海事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海事实务部门积极合作,建立一套完整的多层次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打造一批稳定性强、容纳量大的涉外型、高端型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全面形成富有“涉外海事特色+校地联动合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人才供给重点面向国际航运公司的法律和涉外商务部门、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保险公司的法律或理赔部门、航运金融企业、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及其他航运机构的核心业务和法务领域及岗位群。同时,为海事律师事务所、海事仲裁委员会、船东互保协会、海事法院、海事局、海洋局、航道局等机构和部门的重要岗位培养卓越涉外法治人才。

  第二,形成富有“涉外海事特色+校地联动合作”的嵌入型法学本科课程体系。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必须以卓越的课程体系作为重要依托。课程体系建设应注重以下几点:其一,除了设置国内法与国际法板块外,还要积极响应国家“新文科建设”号召,加强法学与航海技术、海事管理、国际经贸、国际政治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夯实培养跨学科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的学科基础。其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要统筹一体推进法律英语教学和国际法体系教学,加快推进法律英语与国际海事专业协同建设,在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率先实现改革突破,注重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国际语言能力和专业交叉辐射能力,形成“法律英语+国际海事法律”横向协同培养涉外海事法治人才课程体系。其三,应围绕航海类本科院校之“应用型”“国际型”的办学定位,赋予其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崭新的内涵:即与所在地区涉外司法实务部门形成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发挥航海类本科院校、海事法院、海事律师事务所等的各自优势,将这些优势充分嵌入海事海商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之中,形成契合“基于校地合作的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体系。培养适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涉外型法治人才,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三,加强基于“卓越型+涉外型”海事法治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切实提高教学的有效性。积极推行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加强英文教学法、中英文双语教学法的导入,遴选一部分涉外型海事海商经典案例和外文教材作为教学资源,注重模拟国际谈判教学法、诊所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等综合运用,切实提高涉外海事法治实务能力。此外,鉴于当前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积极推进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充分挖掘优质的涉外法治优慕课共享资源,重视翻转课堂式教学模式的互动运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着力提高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教学的有效性。

  第四,坚持引培并举,加强“卓越型+涉外型”海事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高质量师资队伍建设是重要保障。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离不开卓越型国际化师资团队的强力支撑。其一,坚持引培并举,加强海事海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团队的创新能力。鼓励教学团队组织或者参与编写国际海事系列双语教材,承接海事局、海洋局、海事法院等单位的横向课题,着力打造专业化国际化的高端教学科研团队,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国际法律实务能力。其二,组建海事海商兼职教授团队,侧重从海事局、海事法院、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律师事务所、国际海事组织等遴选校外专家作为兼职教授,负责涉外海事法治实务课程的授课,并定期开设专题讲座;其三,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申报出国学习交流计划,以进一步拓宽国际视野,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助力教学团队的国际化建设。

  第五,构建“涉外型+应用型”国际模拟竞赛实践平台,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海事法治人才。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实践性教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除了加强涉外海事法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之外,还应主动搭建国内高校与国际模拟竞赛的桥梁,利用国际模拟竞赛平台,助推我国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增设模拟国际法庭、仲裁庭等培训教学课程,创新海事法律职业技能课程设置模式。全力组织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模拟国际商事仲裁竞赛、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WTO模拟法庭竞赛、“FDI MOOT”模拟仲裁法庭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模拟竞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涉外法律实务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球治理和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的重要论述,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国际法治提供了根本遵循。针对当前我国处理涉外法律事务高端人才供给不足的短板,只有加快高素质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步伐,着力提高涉外法治人才供给侧精准对接能力,切实满足国家对外战略实施需求,才能消弭人才供给端与需求端之间的主要矛盾,使我国早日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和海事法律规则的参与者、引领者。

  注:本文系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粤港澳大湾区视域下卓越海事法律人才培养的路径与策略研究”(202113706)以及广州航海学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重点课题“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下海事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是广州航海学院法学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