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 地铁车厢内喝水或喝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些人是带矿泉水,有些人是带保温杯。刚看到这条新闻,我都不敢相信,觉得是夸大了,专门去网上查,结果真有这回事。 我注意到,南京地铁的工作人员,给喝水的女士开的是“轨道交通禁止行为告知单”,因为是初次,并没有罚款。但是,这不能说南京地铁是人性化的、宽容的。即便这次不罚,不代表以后不罚,市民的正当行为不应该被污名,是非要辨析清楚。 南京地铁的规矩的确非常严。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立法目的是,避免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违者,要被“警告或者罚款20到100元”。饮,也包括喝水。具体来说,南京地铁给出的理由是:主要考虑到在地铁上喝水、饮料等时如果水滴洒落到地面,容易使乘客滑倒,也担心会招来虫子咬断电路,影响行车安全。 凡事皆有联系,但不能乱找因果关系。水会招来虫子,虫子会咬断电线。那高铁怎么办?其他城市露天行驶的轨道交通怎么办?水会让乘客滑倒,那下雨天地铁还要不要运营?这都属于极小概率的因果关系。水洒出来,本身就是小概率的;洒出来很多,概率更小;洒出来后,很快就会干,在这么一小段时间内,恰好有人摔倒,这更是小概率中的小概率;摔倒了,引发严重伤害,那更是小概率中小概率的小概率。规矩不能建立在小概率上。车速超过120公里,造成伤亡的概率是在地铁上喝水的很多倍,但人类不会禁止高速。如果有人故意倒水,那与喝水无关,属于另外的条款约束,就像用菜刀切菜和杀人,是两回事一样。所以,从立法逻辑来说,扩展到饮水,并不符合立法目的。水、茶这些解渴的东西,和一般食品不同,和酸奶、豆浆不同,和油条、大饼不同。哪怕最严肃的场合,也没人禁止喝水。 最严肃的场合,坐在空调屋子开会审议条例,都可以随时喝水,市民夏天在地铁上喝个水又怎么了?涉及民生的立法要有体恤之情,要有常识,要有同理心、同情心,不能高高在上,拍个脑袋就给市民立个规矩,就罚款。生活本已艰难,夏天奔波在城市,匆匆在地铁关门前跑进车厢,终于坐下来,觉得口渴,喝口水。无论如何,这不是错,这不应该是违规的。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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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生的立法要有体恤之情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7月26日
版次:A07
栏目:今日议题 龙门阵
作者:刘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