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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减肥博主的“生意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2月07日        版次:A09    栏目: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作者:丰收

  

  □丰收

  

  当下,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各类减肥教程的视频、帖子层出不穷,一些人甚至成了专门的减肥博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除健身、节食等减肥方法之外,有不少减肥博主推崇“吃吃喝喝生活化减脂方式”“跟着吃就能瘦”的“食疗减肥法”等。这些减肥博主“经验帖”背后是“生意经”。(2月5日法治日报)

  去年一份白皮书显示,中国成人超重或肥胖已超过50%,重度肥胖症患者人数超过1200万,中国的肥胖问题日渐凸显。而不少人特别是女性并不肥胖,但为了追求身材苗条,也加入到减肥行列。这意味着实际减肥需求要高于统计数据。正是因为需要减肥的人群规模庞大,所以,滋生了不少减肥博主、减肥产品等。

  减肥是一门科学,主要是靠饮食管理和体育锻炼,外加行为干预。然而,社交平台上却出现不少非科学甚至是奇葩的减肥方式,比如“食疗减肥法”宣称顿顿吃肉也能“躺瘦”,这显然违背科学常识。还有减肥博主将作为处方药的降糖药炒成“减肥神药”,或对使用者健康造成危害。

  许多减肥博主并非出于经验分享的目的,其发布减肥教程视频或者减肥帖子,其实是有着自己的“生意算盘”:不但推荐各种减肥产品,还放置了产品购买链接。这是以分享减肥经验之名,行产品推销之实。如果这种“生意经”操作规范,人们可以理解,但种种迹象表明,这类减肥生意充斥多种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

  比如,这类减肥视频或帖子没有标明“广告”,却在评论区推销产品,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再如,有博主将普通食品包装为减肥产品进行推荐,声称“确实有效”,同样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这些乱象轻则让消费者花钱购买后没有实际减肥效果,有人甚至出现反效果——反而变胖了,重则有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无论是对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还是对照食品安全法律、处方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减肥博主的行为都是违规的。比如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应先由审查机关审查;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但减肥视频实为广告却未经审查违禁发布。

  出现种种乱象,首先是缘于减肥博主在利益驱使下,无视相关法规和消费者权益。这实际上是变相的带货行为,博主会从产品销售中获得相应提成,于是以经验分享、测评等名义推销减肥产品。其次,相关社交平台没有做到“守土尽责”,既未依法依规审查相关博主发布的视频和帖子,也没有对博主资质进行把关。

  减肥是一门科学,按理说,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博主普及减肥知识,并在前台展示博主的职业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合理判断。然而,公众往往从前台看不到减肥博主的职业标注。而从“食疗减肥法”宣称顿顿吃肉也能“躺瘦”来看,部分减肥博主并不具备专业知识,其分享的经验可能误导公众。

  要整治减肥博主的“生意乱象”,各大社交平台必须真正履职尽责。据笔者观察,因平台方面会从减肥产品推销中获益,往往引导、鼓励博主们“带货”。为督促平台履职尽责,有关部门要对社交平台上的“减肥乱象”加强监管,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