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凡 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将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个智慧班的719名学生按照5800元/套标准购买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资源服务。截至相关部门督查时,719名学生已每人缴纳3400元(包括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第一学年资源服务费),收费总额为244.46万元。(7月5日 澎湃新闻) 类似以购买平板电脑作为分班依据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2020年,浙江省某市实验初级中学就被曝出有家长被变相强迫购买了6500元一套的“平板教学”系统,这款平板电脑网上查不到参数、价格等任何信息,只能通过学校渠道购买。相关数据显示,类似现象不仅是该校“独有”,当地其他几所中学也普遍存在,从2014年至今,该市已有22000多名初中生参加“平板教学”,以人均购买平板电脑硬件设备3000元计算,加上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和流量包,当地参加平板教学的初中生共花了1.1亿元左右。 表面上,学校说购买平板电脑,是家长是自愿购买,交易行为和学校无关,但实际上,购买了平板电脑的学生,即便没有被明确分班,但哪怕是在同一个课堂上,可能也会招致“区别对待”,比如,家长也会担心,其他孩子都有平板电脑,我家孩子却没有,是不是会落后他人?学生也会在意,课堂上别人使用平板电脑学习的时候,自己却没有,会不会产生落差?因此,“自愿购买”其实也就带了强制的意味。 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来作为分班依据,既不合理也有违义务教育平等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权利,以学生是否购买平板电脑,来区分智慧班和普通班,一是有违义务教育阶段“平等接受教育”的原则和理念;二是违反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关于“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规定。 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等产品,也会加重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此事所呈现的统一收费行为,背后可能存在校企合作不规范、不透明,甚至是利益输送的问题。一方面,由学校指定购买平板电脑,无疑是变相剥夺了学生及家长对平板电脑的选择权,这些平板电脑和教辅软件,一般由学校指定购买,那么学生及家长事先对电脑型号、具体来源、硬件性能和软件功能等可能一无所知,既无选择权又无议价权,甚至可能连销售主体是学校还是公司都搞不清楚;另一方面,学校引进平板电脑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类似乱象背后,凸显出的是家长们的“被动”地位,往往指定教材、使用教辅软件都是学校一句话,家长排队买,背后到底有无“猫腻”和回扣? 显然,有无平板电脑和是否购买平板电脑,都不该成为区别对待学生甚至是分班的依据。义务教育就是平等教育,教书育人的底线,就是不巧立名目,从中谋利,如果打着为了孩子学习的旗号,为利益输送找借口,这样的教学理念,实在是走得太偏、太远。退还收取的费用只是第一步,最终还要建立一个倒查和监督机制,对于违规收费要严厉处罚,举一反三,加强监督和管理,净化校园的教育风气。
-
即时新闻
以平板电脑分班,背后有无利益输送?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7月06日
版次:A07
栏目:今日论衡之世相评弹
作者: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