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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400条裙子穿完再退货! 商家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6月13日        版次:A10    栏目:财经辣评    作者:戚耀琪

  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戚耀琪

  

  6月10日,浙江金华一家网店负责人称,黑龙江一家幼师学校的学生网购店铺服装,穿过之后,400多条裙子被集体申请退货退款。6月11日晚,该校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存在“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与商家商议解决措施。

  用完即退,这种行为在当下的网络购物生态中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该谴责类似行为还是该坚决站在消费者一边?先看法规怎么说。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第九条: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比如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出现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简而言之,对衣服来说,就得不但要求配件标识完好,还得是没使用过、没污损才行。如果明明都穿出去一两天,留下体味和污渍,或者洗过了还来退货,明显就是超出了商品完好的范畴了。这种让衣服变成了二手货的做法,自然损害了商家的经济利益。作为商家,不接受退货退款,或者有条件的退货、只退部分货款也是理所当然的。

  现实中,大量的买来使用、用过就退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衣物是重灾区,小型电器也很常见,尤其是难以判断明显使用痕迹的商品都在此列。这类消费者,都是“充分”利用了退货办法的优待政策。一旦购物随意性越来越大,退货率就会随之越来越高。如果退货成功率极高、退货成本极低,反过来又会刺激购物的随意性越来越大。

  对于商家来说,也会有经济上的衡量与考虑。比如估计出大概的退货率,把相应的再销售成本折算进去。放在一个比较长的销售周期来看,依然是有利可图的。除非是本身就是小众商品、滞销商品,还出现大面积集中退货且货品污损,这样就必然导致再销售的失败。为降低风险,商家完全可以设置不退换的要求或者大大提高运费成本。

  对消费者来说,合法合理利用无理由退货无可厚非,包括衣物。但如果一个企业积极鼓励无理由退换货,那么消费者也要做好准备,那就是这个商品可能是别人多次试穿甚至使用过的。有经验的消费者,只要闻闻气味,就能判断出商品是全新、积压还是经过几手再销售的了。在享受购物和退货自由的同时,消费者整体都在承担上一个买家转嫁出来的风险。

  对平台来说,完全可以把消费者行为数据卖给商家,让商家判断购买者习惯,比如是不是高频退货消费者,从而相应制定个性化的退货措施、惩罚措施和限制条件。这些数据越精准,对降低商家风险就越有利。平台还可以把某类商品的退货率经过提炼和分类,转卖给相关机构和厂商,从而作为生产和营销的参考。由此,消费者的所有选择、购买、退货的行为,都将成为研究更完善市场机制的样本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