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征求意见稿,方案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员,主要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方案中的工程技术人才,是指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主要为取得广东省工程技术职称系列水利、机电、电子技术、爆破等21个专业类别相应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取得高级工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取得技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取得高级技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 反过来,取得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也可申请高技能人才鉴定。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不作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下层级职称的,论文不作要求,但应提交一篇体现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工作报告、工艺改进方法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篇数不作要求,应提交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高技能人才的实际工作绩效、竞赛获奖、专利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关专业的技师、高级技师鉴定时,免考理论和综合评审,只考察相应等级技能操作能力。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建立人才绿色评价通道。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或取得“中华技能大奖”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认定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或优胜奖,或取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认定相应专业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