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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货”,主要卖给老乡 今年6月11日,虎门警方接到广西钦州钦北公安分局转来的线索,一名叫廖某宏的广西籍男子在虎门、长安等地贩卖毒品海洛因。两地警方在6月11日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廖某宏很狡猾,平均20天左右就更换居住地点,而且专门寻找偏僻,又没有什么监控的出租屋。”民警阿龙说。从廖某宏处拿货的有20多人,基本上都是他的老乡。警方侦查发现,廖某宏平均每天销售海洛因大约50克,分若干小包贩卖给下家,下家将毒品掺点底粉之类的粉末后,将每包再拆分成小包进行贩卖。 “存货”卖完后,廖某宏就从广西“进货”。新进的“货”与鸡蛋等土特产一起“乘坐”黄某驾驶的大巴来到东莞。在廖某宏指挥下,有专门的同伙负责“接货”,并将毒品放到偏僻的仓库里。廖某宏不直接前往仓库拿货,而是通过同伙廖某宝等人中转。 经过近两个月侦查,东莞的专案组逐步掌握了以廖某宏为核心的贩毒团伙的主要犯罪事实和团伙成员,摸清了他们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窝点,也摸清了许多吸毒人员的住所。 破门而入,主犯正在睡觉 与此同时,广西钦州钦北公安分局也摸清了犯罪嫌疑人从越南走私毒品入境到广西,然后再将毒品贩卖给廖某宏、廖某奉等人。其中廖某奉主要“坐镇”广西将毒品运到广东,廖某宏则主要在东莞活动。至此,整个毒品贩卖链条已经较为完整。警方收网在即。 8月8日凌晨3时,在粤桂两地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随着设在虎门的总指挥部一声令下,超600名警力分成21个抓捕行动组,在东莞和钦州等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 在东莞,抓捕主犯的行动组直扑廖某宏住处。那是一栋偏僻的出租屋,廖某宏就住在5楼一间出租房里。“我们破门进去时,他从床上起来准备跑,但根本无法逃脱。”阿龙说。只穿着一条内裤,廖某宏被警方摁倒在地上。面对民警,他承认自己就是廖某宏,但并不承认自己贩毒。随即,民警带着廖某宏前往另外一栋出租屋,那是廖某宏存放毒品的地方。廖某宏不得不承认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 收网行动开展24小时内,共抓获吸贩毒犯罪嫌疑人157名,其中贩毒嫌疑人49人,吸毒违法人员108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84.47克,冰毒0.9克,K粉0.8克,依法扣押毒资3.5万元,涉案小汽车2辆。截至8月14日,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达163人,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链接 抓获吸毒人员 多为有工作的 “在这次抓获的吸毒人员中,有七八成都是有工作的,有工厂上班的打工仔,有在大排档上班的厨师,有些人因为与毒贩有来往,没控制住自己就沾染上毒品。”虎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缉毒民警阿龙说,一个人一旦沾染上毒品,每天都会花钱去买毒品,前期可能还可以通过自己工作赚钱买毒品,但时间长了,毒品对身体的危害加大,会导致工作能力缺失,从而走上以贩养吸等道路,因此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