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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歧视”被判赔偿 “反歧视”只靠司法救济还不够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7日        版次:A07    作者:然玉

    

  今年7月,河南南阳女孩小闫向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投递简历被拒绝,招聘网站上不合适原因一栏赫然写着“河南人”。对此,小闫认为受到了地域歧视,一怒之下将浙江喜来登度假村告上法庭。11月26日,此案在浙江省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法院判决浙江喜来登度假村口头并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9000元,公证费1000元,共计10000元整。(11月26日澎湃新闻)

  数月前“河南女孩应聘遭拒案”一经爆出,引发舆论震动。现代职场竟有如此明目张胆的“地域歧视”,令人震惊。应该说,本案的判决结果并不令人意外,毕竟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是非对错和法律适用可谓一目了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有关“歧视行为”“差别对待”“平等就业权”等方面的说理释法也很是精当,这足可成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例的范本。以司法救济来终结歧视、捍卫权利,这是我们社会需要长久致力的事情。

  应该承认,本案的审理和判决能够相对顺利,有其特殊性。毕竟,作为被告浙江喜来登度假村留下了“白纸黑字”的证据——其在“不合适原因”一栏悍然写着“河南人”,这简直就是毫无顾忌、自证其“罪”。与之相较,现实中绝大多数“地域歧视”,都是难有固定物证的,更不用说追责索赔了。所谓“地域歧视”,可以体现为一句话、一个眼神,甚至只是内心的“鄙夷”“厌弃”——感受到“地域歧视”与证明受到“地域歧视”,这是两回事。

  很遗憾,“地域歧视”现象,在当下并不鲜见。其一大重要原因是,行为成本极低乃至是零成本。很多人习惯了“地域歧视”而无需付出代价,于是愈发变得肆无忌惮。浙江喜来登度假村的工作人员之所以会留下歧视“实锤”,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膨胀心态的不经意流露。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但凡“反歧视”没有展现出应有的力度,那么“歧视”就会越来越肆无忌惮。在我们的职场内,并没能形成隔离“地域歧视”的文化和机制,这正是问题久拖不决的症结。

  一直以来,公司内部反对“地域歧视”的努力根本就无从谈起,其更多被视作敏感话题和禁忌而回避、搁置。而与之相较的是,“地域歧视”却在网络上大行其道,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歧视者”遥相呼应、聚合抱团。某些“地域歧视”,俨然被塑造成了一种“人生阅历”“社会经验”而口耳相传。“不要和某某地方人交朋友”的帖子病毒式传播,“歧视”的病毒也感染了越来越多的人。

  承认“地域歧视”的存在,对“地域歧视”说不,从“河南女孩应聘遭拒案”的判决结果中,我们理当感受到勇气、学会担起责任。

  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