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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确定时间 先安排高三初三学生返校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3月26日        版次:A06    作者:沈婷婷

     停课不停学。图为佛山东鄱小学的学生在家收听校长寄语 羊城晚报记者 景瑾瑾 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25日晚,深圳市教育局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把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师生返校平稳有序,坚持底线思维,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通知》指出,校园疫情防控要坚持“外严防输入、内严防扩散”的原则,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各项准备措施。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居住地、假期出行轨迹及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坚决堵塞任何疫情传播漏洞。

  《通知》要求,各校要制定返校方案,省教育厅确定高三、初三开学时间后,各学校按规定先安排高三、初三学生返校;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确定其他阶段开学时间后,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其他阶段学生返校方案。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师生员工按分类安排返校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做好分类安排返校的工作: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内未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内外),健康状况良好,可由学校通知返校。湖北地区(除武汉市外)返深的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或虽未持有健康绿码,但返深后已完成规定隔离期限且健康状况良好的,可由学校通知返校。目前尚在武汉市人员的返深事宜,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返校。

  另外,新冠肺炎出院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指携带病毒、具有传染性,但没有出现临床症状者),出院后需隔离14天且经过医学观察无阳性结果,凭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院小结》和《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到学校校医室复核确认登记后,方可返校。有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经医院确诊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在疾病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校医室复核确认登记后,方可返校。

  教育局强调,学校应在开学前2天收集所有师生《健康信息申报卡》,确定返校名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要求其暂不返校。

  校园封闭管理暂停对外开放

  开学后《通知》则要求加强健康检测、防控管理、卫生整治、宣传教育、教学衔接以及师生关爱等工作。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教职工返校前也应做好健康自查。

  而在防控管理方面,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对外开放,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不组织校内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